近日,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二大队查处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8月31日上午9时许,民警巡逻至省道206线分界村高庙岭路段时,发现一辆鲁Q号牌平板挂车存在异常。上前核查后,发现该平板挂车上坐着5名男子,其中2人竟直接坐在放至在挂车的手推车上,现场没有任何防护及固定设施。经了解,驾驶人张某某与车上乘客是工友。务工结束后,抱着路程不远的侥幸心理,搭乘工友返程,把交通安全抛之脑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某货车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同时对5名乘车人员开展批评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深刻讲解货车载人潜藏的致命危险,警示众人摒弃侥幸心理。
交警安全提醒
货车的用途为货物运输,车辆没有载客所需的安全设施,严禁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驾驶货车载人;务工、务农群众出行一定要选择安全合规的客运车辆,不要搭乘货车、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生命不能侥幸,拒绝危险出行,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玉林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