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柱壮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情形,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船长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辖区内所有航运从业人员敲响了合规履职的警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李柱壮 违法案由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092000078-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04*******3035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4 作出处罚机关梧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李柱壮作为涉事船舶的船长,因未落实开航前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最低安全配员或正常值班的法定履职要求,违反了海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梧州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9月4日出具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00078-1-1的处罚决定书,对信用代码为4504*******3035的行政相对人李柱壮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严格遵循了海事行政执法的合规流程,也进一步督促辖区内船长群体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保障水上航行秩序稳定。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船员李柱壮的1500元罚款,是针对其未落实船舶开航适航、配员及值班要求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仅涉及个人履职违规,不关联所属经营主体,也未对相关航运企业的日常运营、资质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实质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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