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滕州电动自行车不再警告,直接处罚
滕州微生活
·山东
·优质本地内容作者
滕州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再口头警告劝导,而是依法处罚:首次罚款20元,再次罚款50元。当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12万余辆;2025年,相关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占全部亡人事故的42.39%,其中85%以上的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以来,滕州交警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管控力度,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较上年同期下降22.76%,治理成效逐步显现。此次处罚依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施行的地方性法规,适用对象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