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圈很少往外说的实用维权技巧:要是有人上门说要拆你家违建,不用慌,就靠四句话,很多时候就能把房子保住。
不少人一碰到执法人员上门,一口咬定房子是违建、马上就要拆,第一反应要么吓得腿软,脑子一片空白,要么当场火气上来,跟人对着吵,最后反而吃了没必要的亏。
真听我一句,别慌,别吵,别冲动。
你就站在门口,客客气气、稳稳当当问对方四个问题,十个上门的人里,有九个当场答不上来。
第一个问题:“你说我家是违建,具体依据的是哪条法律?这个违建又是哪年正式认定的?”
要是对方只会空口喊“你这就是违建”,你完全可以直接说:我家房子盖的时候,你说的这条法律还没出台,按当年的规定,我这房子本来就是合法的。
他要是半天说不出具体法条,也报不出明确的认定年份,那基本就是随口给你扣帽子,连正规法律程序都没走,凭什么说拆就拆?
第二个问题:“认定违建的全套法定程序走完了吗?有没有给我出具书面的认定文书?我作为房主,有没有收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机会?”
你要记住,行政法最看重程序正义。
认定违建必须给房主发正式的书面通知,房主不仅有知情权,也有权利提出申辩、申请听证。
他要是拿不出这些材料,就是明明白白的程序违法,程序不合法的认定根本不算数,根本没资格拆你的房子。
第三个问题:“我家房子具体是什么时候建的?按建房当年的规定,我到底哪里违法了?”
这一招其实最管用。
很多老房子当年盖的时候完全符合要求,现在拿后来新出的规定去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老建筑,在法律上属于“溯及既往”,本身就是违法的。
他要是答不上来当年的建房要求,你完全可以直接反问:当年我盖房的时候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现在才说我违规,早干嘛去了?
第四个问题:“你们今天上门执行,有没有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正式批准文件?麻烦出示一下。”
真正合规的违建认定,所有法律文件肯定都是齐全的。
他要是掏不出正规批文,你就直接明说:没有合法批文就认定我家是违建,你们这属于违规拆除,我现在全程录像,之后会走法律途径维权。
这四个问题挨个问完,对方但凡有一个答不上来,就说明这个违建认定本身就站不住脚。
普通人维权根本不用撒泼耍横,拿法律和程序当武器,才是最稳妥的自保方式。
换作是你碰到这种上门说要拆违建的情况,第一反应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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