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生效法律文书,本是民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实依靠。然而在贵州松桃,据企业举报,这起历时九年的工程债务纠纷中,重庆昕牧建设集团手握仲裁、法院多份生效裁决,认定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下属平台公司贵州汇森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重庆昕牧建设集团债权总额1.78亿元,却在执行调解中遭遇仅以5300万元、长达十至十五年分期、以资产抵偿,且免除利息、诉讼费等全部附加债务的处置方案,原债权直接缩水1.25亿元 。企业为兑付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变卖抵押自有资产,自身却经营停滞,负责人身患重病,家属被限高,背后是一家民营市场主体的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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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反复部署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明确要求压实主体责任,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但在贵州生铜仁市,尤其是在松桃,中央说的话简直是被当成了耳旁风!甚至还不如…..这令人十分不解和气愤!清欠不是简单的“协商砍价”,调解不等于随意削减法定债务。执行调解应当建立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之上,不能以调解为名,变相消解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本是胜诉权益落地的关键环节,贵州铜仁市中级法院肩负着强制执行的法定职责,负有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债权的义务,却扮演上了“和事佬”的角色,法院的权威性和法律的刚性荡然无存!倘若生效裁判迟迟得不到实质执行,仅仅停留在调解协商层面,任由债权大幅缩水,就会让司法判决沦为一纸空文。执行环节不能把调解异化为单方面压减债权人合法债权的手段,不能以调解代替强制执行,更不能让胜诉企业在执行阶段陷入求告无门的处境。如果生效裁决可以随意打折,那么司法裁判的权威便会大打折扣,也会挫伤民营市场主体对法治的信心 。那么,法院存在的价值在哪里呢?!

本案的争议不止是债权数额之争,举报人还提出了大额资金转移、对外投资去向不明、不动产变更等诸多疑点,并且多次向法院提交线索,申请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相关线索,却迟迟不能得到处理结果。倘若存在有能力履行却隐匿、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情形,就触碰了法律红线,理应启动侦查核查,对相关线索一查到底,厘清资金流向,守住司法底线 。

调解可以柔性化解矛盾,但法律底线是绝不容退让的!对于政府平台公司而言,更应当带头恪守契约精神,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民营企业家打赢官司,不等于拿到真金白银,“赢了官司输了企业”的现实困境,正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直面的课题 。

本案全部事实来源于举报人单方举报材料,尚未得到涉事单位核实,也未有官方调查结论。我们期待当地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能够对举报线索予以重视,全面核查债务履行、资产变动等相关情况,厘清事实,依法依规处理。既尊重调解协商的空间,更捍卫生效裁判的刚性,让胜诉权益真正落到实处,给当事人一个经得起检验的答复。(铁流)

注:本文为媒体评论,仅基于举报人提交材料进行观点评述,不代表案件事实已经确认。

李培斌致贵州省纪委李睿书记的一封实名举报信

李培斌致贵州省纪委李睿书记的第二封实名举报信

拖欠1.78亿却想用5300万化债?贵州汇森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何如此牛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