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明惠宗〈建文帝〉

明惠宗朱允炆明朝第二位皇帝,明太祖朱元璋之孙、懿文太子朱标次子,在位四年(1398年-1402年),年号建文,史称建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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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为皇储

朱允炆生于明洪武十年(1377年),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三孙,懿文太子朱标第二子,生母次妃吕氏。朱标长子朱雄英早夭,原配常氏死后,朱允炆生母吕氏也得以扶正,朱允炆从而成为朱元璋长孙。

朱允炆从小聪明好学,极其孝顺,十四岁时,太子朱标生病,朱允炆小心侍候,昼夜不离开一步。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标病死,朱允炆守孝时因过度哀伤而消瘦,朱元璋安慰说:“而诚纯孝,顾不念我乎”。九月,朱允炆被立为皇太孙。太子朱标性格仁厚,对刑狱的判决多以减省为主,朱允炆也延续了朱标的宽大政策。洪武二十九年,朱允炆向明太祖请求修改《大明律》,他参考《礼经》及历朝刑法,修改了《大明律》中七十三条过分严苛的条文,深得人心。

(2)继承皇位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闰五月,明太祖朱元璋驾崩,朱允炆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次年(1399年)为建文元年。朱允炆把三位文臣引为心腹,六月,命兵部侍郎齐泰为兵部尚书,翰林院修撰黄子澄为太常卿,共同参军国事,七月,召汉中府教授方孝孺为翰林院侍讲。同时下诏行宽仁之政,赦免有罪之人,蠲免百姓拖欠的赋税。

建文元年(1399年)春正月,朱允炆大祀天地于南郊,奉太祖配,修《明太祖实录》;二月,追尊其父朱标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嫡母常氏为孝康皇后。尊母其生母吕氏为皇太后,册妃马氏为皇后。封其弟朱允熥为吴王,朱允熞衡王,朱允熙为徐王,立皇长子朱文奎为皇太子。

朱允炆还诏告天下,求贤访能,推行一系列有利于民生的措施,赐给年老的百姓米肉絮帛等物资,令官府收养鳏寡孤独废疾者。同时重农桑,兴学校,考察官吏,赈罹灾贫民,蠲免赋税等,又令侍郎暴昭、夏原吉等二十四人充采访使,分巡天下。

(3)推行削藩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后,将自己的儿子们分封为藩王,其中秦王、晋王、燕王、代王、谷王、辽王、宁王、庆王、肃王为九大塞王,领兵驻守边塞,这些藩王都有“护卫甲士“少者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公侯大臣见了他们都要“伏而拜谒”,地方上的一些大事以及军队调动,都要向当地藩王禀而后行。

朱允炆为皇太孙时,便已担心诸王拥兵自重、多行不法,开始考虑削弱藩王的权力。朱元璋曾对朱允炆说:“朕将抵御胡虏的大任托付给诸王,可令边境不乱,留给你安宁”。朱允炆却问:“胡虏不安定,让诸王防御,可若是诸王不安分,谁去抵御呢?”。朱元璋默然,问朱允炆的意见,他认为应该“以德怀之,以礼制之,不可则削其地,又不可则变置其人,又其甚则举兵伐之”,朱元璋也认为他的看法确实无可代替。

朱允炆又曾在东角门问黄子澄:“诸王地位尊贵,又都拥有重兵,多不法,怎么办呢?”黄子澄说:“诸王的护卫兵只足以自守,倘若有变,发六师出征,谁又能抵抗呢?汉朝叛乱的七国并非不强,还是灭亡了,势力的大小强弱不同,而顺逆之理也不同啊。”朱允炆很赞同他的话。

朱允炆即位不久后,便开始着手削藩。齐泰认为,应当先削诸王中势力最大的燕王朱棣,而黄子澄认为周、齐、湘、代、岷诸王在洪武时期已有不法行为,削之有名。应当先削夺周王,周王与燕王同母,削周王相当于剪燕王的手足,朱允炆采纳了其建议。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八月,周王朱橚有罪,被废为庶人,流放云南;十一月,命工部侍郎张昺为北平布政使,谢贵、张信掌北平都指挥使司,暗中监察燕王府中事;建文元年(1399年)二月,下诏诸王不能节制王府的文武官吏;三月,为了防备封在北平的燕王朱棣,削弱其兵力,朱允炆令都督宋忠、徐凯、耿瓛率兵驻扎在北平周围的开平、临清、山海关,又将北平、永清二卫的军马调至彰德和顺德;夏四月,湘王朱柏无以自明,自焚而死,齐王朱榑、代王朱桂因罪废为庶人;六月,岷王朱楩有罪,废为庶人,流放漳州。

在建文削藩的过程中,朱棣也为起兵造反做了充分的准备,建文元年(1399年)六月己酉,燕山左护卫千户倪谅将朱棣密谋兵变的消息上报,朝廷下诏逮捕燕王府官僚,旗校于谅等人因此被诛杀,而北平都指挥张信则背叛朝廷,投降了朱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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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靖难之役

建文元年秋七月(1399年8月),燕王朱棣誓师抗命,下谕将士,打着“清君侧”旗号起兵“靖难”。史称“靖难之役”。建文朝廷和燕王之间开始了一场持续三年的军事对峙。靖难之初,燕王尚不占兵力上的优势。他的军队只有十万人;除了他的封地北京之外他也没有能够控制任何其他领土。南京的建文朝廷有一支三倍于燕王军队的常备军,拥有全国的经济,并且已经废除了几个藩国,朝鲜国王李芳远都公开表示支持朱允炆打燕王。但燕王的领导能力、高素质的军队却非朱允炆可比。随着战争时间的延长,朝廷指挥不当、兵力孱弱、内部松懈的缺点严重影响了战局。直至节节败退,许多将领投降了燕王。

建文四年(1402年)五月二十日,朱棣率师抵达长江北岸的南京龙江驿,朱允炆无力抵抗,只得下罪己诏,并派庆成郡主(庆阳公主)与朱棣谈判,以割地为条件要求停战议和,但没有成功。

同时,朱允炆颁布勤王诏书,下令天下勤王:“朕奉皇祖宝命,嗣奉上下神祇,燕人不道,擅动干戈,虐害万姓,屡兴大兵致讨。近者诸将失律,寇兵侵淮,意在渡江犯阙,已敕大将军率师控遏,务在扫除,尔四方都司、布政司、按察使及诸府卫文武之臣,闻国有急,各思奋其忠勇,率慕义之士、壮勇之人,赴阙勤王,以平寇难,以成大功,以扶持宗社。呜呼!朕不德而致寇,固不足言,然我臣子其肯弃朕而不顾乎?各尽乃心,以平其难,则封赏之典,论功而行,朕无所吝。故兹诏谕,其体至怀!”

六月十三日,朱棣抵达金川门下。谷王朱橞与曹国公李景隆开金川门迎降,京师遂破。燕兵进京,在燕王军队抵达后的一场混战中,南京城内的皇宫大院起了火。当火势扑灭后在灰烬中发现了几具烧焦了的残骸,已经不能辨认,据太监说它们是皇帝、皇后和他的长子朱文奎的尸体。朱棣登位后,处死忠于建文的诸臣,史称“壬午殉难”。

(5)为政举措 ①政治 a.改革法制

朱允炆改进了明太祖所实行的严厉的法律制度。洪武帝曾经颁行了一整套法典,使之成为全帝国的法律准则。他有时用“诰”的形式来给法典做补充,有时又用“榜文”的形式来发布典型的案例。榜文第一次出现在《大诰》中;这种《大诰》在1385年和1387年之间曾经编纂、修订和扩充。它们出现在1397年版的《大明律》中;《大明律》把这些诰和榜文都收在它的附录中。朱允炆认为他祖父的律令法典的某些部分过于苛严,特别是那些在诰和榜文中所定下的惩罚条款更是如此。据说,他在他祖父生前即已敦促洪武帝从他的法典中取消73条这样的条款。在他即位以后,他禁止以诰文为根据来进行审理和判案,同时停止张贴榜文,这就使他用正式遵守律令的手法,巧妙地掩盖了他事实上对他祖父的指令的否定。这些变革后来被永乐帝一扫而光;他恢复了太祖的所有严厉的诰文和榜文中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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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实行削藩

朱允炆对诸藩王封地里的行政也进行了一些改革:设置了宾辅和伴读,并让翰林学士以儒家的为政传统教育和辅导诸幼年王子。王子们还进一步不准参与文、武政事;这个命令显然与《祖训录》中的规定大相径庭。这些加强了皇帝对藩王控制的新条令是意在取消半自治性质的封国的总战略的一部分。

削夺世袭封藩的政策的产生是由于担心几个有野心的皇叔可能要发难,特别是担心燕王朱棣。1370年以后,明太祖陆续分封了他年长的九个儿子(其中包括朱棣),把他们封在西北边境和长江中部,王位世袭;这些藩王都是用来作为抗击蒙古侵略和镇压叛乱的支柱。王子们都享有巨额年俸和广泛的特权;虽然他们在法律上对境内平民百姓不享有直接的行政权力,但他们每人都节制三支辅助部队,其人数在3000到15000之间。

为了确保他对分封诸王的控制,开国皇帝在他的《祖训录》中曾定下了一系列条令规章来管束诸藩王的行为;《祖训录》首次发布于1381年,后来又在1395年做了修改。其中有一条规定:在新皇帝登基以后的三年时间内藩王们不许来朝廷,只能留守藩封。可是,如果有“奸臣”在朝廷当道,诸王得准备他们的兵力,听候新皇帝召他们来“拨乱反正”,而在完成了他们的任务和驱逐了奸佞以后,他们仍应返回封地。

对于合法的继承原则定下了一条重要的规矩;它既适用于藩封王子的继承,也适用皇位的继承。其中主要的一条原则是继承人应该是长子,并为嫡妻所生。如果这一点已不可能,嫡妻所生的第二个儿子将成为合法继承人。为了使这些家法垂诸久远,明太祖对后嗣下了严厉的警告,禁止他们对他的训示有一丝一毫的改动;而且他告诫诸王,对任何违犯者,甚至皇帝本人,他们可以群起而攻之。这位开国皇帝的想法是很不现实的;制度上的调整总是不可避免的。新皇帝现在企图削夺诸王的权力,这就使他与他的叔父们——特别是燕王朱棣——发生了公开的冲突。然而可以理解的是,在这些藩王看来,他想削夺分封诸王一向享有的权利和特权的行动严重地违反了《祖训录》。人们向来认为削藩的政策是黄子澄和齐泰所出的主意,但是,它也可以说是出自皇帝的圣裁。黄子澄是这一政策最积极的拥护者,据说他使皇帝对采取这项政策的重要性获得了很深的印象,因为他向皇帝讲述了公元前154年汉代的七国之乱反对汉景帝(公元前157年—141年在位)的故事,而且也一般地提示了这些强大而又拥有半自治权力的藩封所特有的潜在危险性。他们曾经考虑了两种行动路线:一是彻底废除藩封诸王;一是减少他们的政治和军事大权。主要的目标是燕王;在这个时候,洪武帝的二子和三子均先已故去,只剩下燕王是现在健在的最年长而又权势最大的藩王,同时他也是皇家礼仪上的尊长。几经斟酌之后,朱允炆决定走完全废藩的道路。这样便激起燕王举兵反对皇帝,他表面上是要恢复王朝原来的制度,实际上却是要保持他自己的权力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