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会议地点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祥宏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6人,代表股份55,718,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05,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3人,代表股份51,212,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7%。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4人,代表股份51,224,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3人,代表股份51,212,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3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提案,关联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股数(股)同意比例反对股数(股)反对比例弃权股数(股)弃权比例表决结果1.00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提案总表决情况30,659,80655.03%24,942,46344.77%116,1800.21%通过1.00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提案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6,166,23551.08%24,942,46348.69%116,1800.2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郑刚、王恩顺出具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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