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后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宁波陈群律师办理的两起案件给出答案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本是许多家庭的常见安排。然而一旦子女婚姻出现变故,这笔钱究竟是父母出借的借款,还是赠送给子女的款项,往往成为纠纷焦点。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群律师近年来办理的两起此类案件,均经法院生效判决获得支持,其代理思路对同类纠纷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七十万元出资款:父母起诉女儿、前女婿,法院认定系借款并判令归还

第一起案件发生于宁波。原告为夫妻二人,两被告分别是原告的女儿宋某及其前夫蔡某。两被告购买宁波某处房产时,由宋某向原告借款 70 万元。此后两被告离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归还该笔款项。该案由陈群律师代理原告。

庭审中,被告方抗辩称该笔款项系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陈群律师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提出代理意见,认为对父母出资性质的认定,应当综合考量父母出资的初衷、意愿,以及是否侵害父母的利益;在父母没有明确作出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认定购房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度过经济困难时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既能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能避免子女成家后反而让父母陷入经济困窘的境地。同时,案涉款项用于购买登记在两被告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该代理意见获得法院采纳。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归还借款 70 万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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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十万元婚前出资款:一审支持返还,二审维持原判

第二起案件涉及一笔 180 万元的婚前出资。据公开报道,原告韩某在儿子、儿媳结婚前出资 180 万元,为二人购买房屋,房产登记在儿子、儿媳二人名下。儿子、儿媳感情破裂后,韩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二人,要求归还 180 万元购房出资款。

该案开庭后,原代理律师预判案件存在败诉风险,韩某转而委托陈群律师代理。接手案件后,陈群律师结合庭审情况与在案证据出具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父母大额婚前出资购房,在父母没有明确作出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宁波某区人民法院采纳该法律意见,一审判决两被告向韩某归还 180 万元。被告儿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陈群律师继续代理二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理上述案件期间,韩某的儿子另行委托陈群律师代理其与妻子的离婚诉讼。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委托人获得了相应的财产权益及子女抚养权。案件办结后,委托人向陈群律师赠送了一面写有 "思维慎密,胜诉连连" 的锦旗。

律师提醒:大额出资款项性质宜事前明确

陈群律师从业 23 年,现任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办理婚姻家事及民间借贷类纠纷案件,处理过多起父母大额出资为子女购房引发的借贷与赠与性质争议。据公开信息,上述案件均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佐证。

他同时提示,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时,建议通过书面协议、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方式明确款项性质并妥善留存凭证,以免日后发生争议时因举证困难陷入被动。

(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整理,仅作法律资讯报道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