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化工园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企业间合同纠纷,通过法理相融的柔性解纷方式,促使涉事企业握手言和,既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以高效司法服务助力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某超市与某洗浴公司开展商业合作,由超市运营洗浴场所内水果吧项目,双方合同约定货款每十日核对结清。合作后期,洗浴公司受经营规划、资金周转等客观因素影响,多次出现货款拖欠情况。经超市多次催告仍未能足额回款,超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卷,厘清案件争议焦点。经研判,被告并非恶意欠付,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基础,具备调解空间。法官认为,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切断合作关系,也会加重小微企业诉讼负担,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

本着调解优先、互利共赢的办案思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充分倾听各自诉求,多轮开展沟通协调。在法官的斡旋之下,双方摒弃分歧达成调解协议,洗浴公司承诺限期付清全部拖欠货款,超市主动对违约金作出让步,双方自愿放弃其余争议诉求,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此次案件的妥善处理,是龙潭区法院柔性司法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真实写照。下一步,龙潭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文明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调解低成本、高效率优势,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切实减轻企业解纷负担,为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筑牢坚实司法保障。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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