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常德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
即日起至12月31日
开展摩电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后续将转为常态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聚焦摩电车辆秩序乱、事故多、驾乘人员安全意识低三大突出问题,覆盖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含“老头乐”)三类车型,紧盯违法销售、非法改拼加装、无牌无证上路、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聚焦学校、商圈、医院、市场等重点区域,精准覆盖“一老一小”、外卖快递骑手、学生等重点群体,靶向发力破解治理难题。
整治行动按照部署宣传、排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五个阶段稳步推进,对涉摩电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销售-维修-监管-路面-事故”全链条溯源倒查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行动坚持依法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针对快递、外卖、共享电动自行车等交通事故高发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市场监管、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源头规范、行业自律。
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集中整治期间,市民可通过122、0736-7703100(公安交管)、12328(交通运输)、12315(市场监管)等专线,举报违规销售、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本次整治行动将始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步强化宣传引导和公众参与。有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摩电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主动办理车辆登记,严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骑行,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闻延伸
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九类违法行为——
一、严禁违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对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进行“无牌无证可在城市道路、公路上行驶”等虚假宣传的依法查处。
二、严禁机动车(含摩托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严禁电动自行车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
三、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实施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合法有效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
四、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在行驶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五、严禁驾驶拼装、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六、严禁“飙车炸街”,即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含摩托车)轰鸣、疾驶;严禁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在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时间违规使用声响装置。
七、严禁未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八、严禁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九、严禁摩托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严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区域停放。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记者:王敏 通讯员 : 牟建平
编辑:唐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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