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湖南衡阳发生一件离奇的意外,一名小学生梦游钻出防盗网,从7楼坠落,刚好砸中楼下停放的宝马车。车辆严重受损,定损近5万元,万幸车子缓冲救了孩子一命,孩子只是骨折划伤。一开始家长态度很好,主动协商赔偿。可看到5万定损金额后,家长态度大变,要求修车不用原厂件,改用拆车件,还要求车主删掉事发视频,不然就起诉侵犯隐私,车主无法接受,双方陷入纠纷,今天我们法律拆解。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孩子坠楼砸坏车辆,赔偿主体就是孩子父母,不能以孩子是梦游意外来免除赔偿义务。
第二,车辆维修配件该用原厂件还是拆车件,法律有说法。侵权赔偿的原则是恢复原状,应当把受损车辆修复到受损之前的状态。如果车辆原本装配的是原厂配件,使用拆车件会造成车辆贬值,车主有权要求采用原厂配件维修;双方协商不一致,可以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损结果作为依据。
第三,车主拍摄的事件视频,是否构成侵犯隐私。事发属于户外公共区域发生的意外事件,车主为固定侵权证据拍摄现场画面,属于合法的取证行为。只要不恶意传播孩子清晰肖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单纯用于维权举证,一般不构成隐私权侵权;但如果大范围传播暴露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就会存在侵权风险。
第四,赔偿协商不成,车主的维权路径。双方无法谈拢维修方案、赔偿金额,车主可以拿着定损报告、现场视频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全部车辆维修损失。
实操提醒:
1、发生这类意外侵权,受害方第一时间固定现场照片、视频、定损单,留存完整证据。
2、赔偿谈判时,维修方案、配件标准尽量书面确认,避免后续反复扯皮。
3、取证视频不要随意泄露未成年人清晰人脸、姓名住址,规避肖像权、隐私侵权风险。
周兆成律师提醒:意外值得同情,但同情不等于可以缩减法定赔偿责任。侵权赔偿要以恢复受损财产原有状态为原则,不能单方面强制受害方降低维修标准。
我是律师周兆成,做一个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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