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26年9月18日组织全区防空警报试鸣:

一、鸣放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9。

二、鸣放种类

1.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试鸣解除警报:持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信号间隔为5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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