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治九年(1652年),清廷开始用成文规制细分王府的门楼、殿宇和仪仗。此后,亲王府与郡王府即使都挂着“王府”二字,门钉多少、殿堂几间、出行用什么伞盖,都不能混用。
清朝宗室爵位中,亲王居首,郡王居次。两者都属于王爵,旁人见了通常都要称一声“王爷”,但在宗人府的档案、朝廷的礼制以及家族承袭上,这一级之差并不轻。
最直观的差别,是收入。
按照清代定制,亲王每年俸银一万两、禄米一万斛;郡王则为俸银五千两、禄米五千斛。表面上看,只是数字相差一半,实际影响却会延伸到府中供养、随从开支和子弟待遇。
亲王若有正式册立的世子,世子俸银为六千两、禄米六千斛;郡王的继承人称为长子,俸银和禄米各三千。父子两代合在一起,亲王府的固定收入自然更高。
不过,清朝宗室并不是坐享其成。拥有爵位的宗室通常要承担差事,担任议政、领侍卫内大臣或管理宗人府等职务。规矩也很细:多份差事不能重复领取俸禄,只能按最高的一份计算,另有少量公费或赏赐。
亲王的优势,还在于更容易进入权力核心。雍正帝的弟弟允礼,曾受命辅佐乾隆帝,便得到亲王双俸。所谓双俸,就是定额俸禄加倍。郡王并非绝对没有升迁机会,但能接触这类重任的范围明显小得多。
宅第同样是一道看得见的等级分界。
顺治年间制定王府规制时,亲王府大门为五间,三间可开;郡王府大门为三间,仅一间可开。门钉也不同,亲王府用九纵七横,共六十三枚,郡王府为九纵五横,共四十五枚。
进入府门,亲王府的银安殿为七间,郡王府为五间。亲王银安殿前设月台,檐角垂脊兽也比郡王府多。青绿色琉璃瓦是王府共同使用的等级标志,明黄色属于皇宫,灰瓦则多见于更低等级的宅第。
有意思的是,王府并不是王爷的私产。亲王、郡王拥有的是居住资格,不能随意出售,也不能拿去出租。爵位承袭发生变化后,后代能否继续住在原府,还要看皇帝是否特许。身份一旦降到一定程度,搬离王府只是时间问题。
服饰和仪仗则把差别带到了公开场合。
亲王补服绣五爪金龙四团,前后为正龙,两肩为行龙;郡王同样使用五爪龙,但四团皆为行龙。二者都属于圆补服,已经高于多数文武官员使用的方补子,可图案安排仍然体现出尊卑。
出行时,亲王使用绣团红罗伞,郡王使用销金红罗伞,仪仗人数和器物数量也不相同。远远望见队伍,不能只看随从穿戴,伞盖和队列规模往往就能判断府中主人是哪一级王爵。
真正容易被忽略的,是内廷身份。
清初八旗贵族的婚姻制度还带有较强的旧俗色彩。皇太极改国号为清以后,嫡福晋只能有一位,其余正妻性质的女性逐步纳入侧福晋体系。亲王与郡王都能有侧福晋,但定额不同。
到乾隆时期,亲王可有四位侧福晋,郡王为三位。早期规定更严,亲王通常为两位,郡王为一位。别小看这一人之差,它不仅关系王爷的家务安排,也直接影响不同母亲所生子女在宗室中的起点。
嫡福晋所生子女地位最高,侧福晋之子次之,侍妾所生子又低一层。清代宗室承袭还实行降等原则,非铁帽子亲王去世后,嫡系继承人通常降为郡王;郡王之后则降为贝勒。爵位越高,家族能够延续在上层宗室中的时间就越长。
这种下降并非无限进行。亲王后裔通常降至奉恩镇国公后停止,郡王后裔则多降至奉恩辅国公。前者俸银七百两、禄米七百斛,后者为五百两、五百斛。看似只是二百两的差距,放在世代承袭的宗室家族里,便成了长期存在的门槛。
不能继承王爵的儿子,也不是一律成为平民。他们成年后要经过宗人府考核,成绩合格,才可能按身份获得相应爵位;成绩一般要降等,不合格则只能成为闲散宗室。嫡庶出身影响起点,考试结果又决定能走多远,皇室血缘并不等于稳定的爵位。
铁帽子王是另一种情况。清朝十二家铁帽子王中,有十家亲王、两家郡王,他们的爵位可以世袭罔替,不受通常降等规则限制。但这种待遇来自特殊功勋或皇帝特恩,不能拿来代表普通亲王和郡王。
所以,亲王与郡王的差距并不只在每年五千两俸银。府门少两间,银安殿少两间,仪仗少一层,侧福晋少一人,子孙承袭的起点再低一等,几项叠加之后,王爵之间便有了清晰而持久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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