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
海门区江安路交通秩序管理措施的通告
鉴于江安路(即一线江堤)已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流摊疏导点和配套停车场等情况,为规范海门区江安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海门区江安路调整优化交通秩序管理措施,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门区江安路(张謇大道路口以东至三厂光大水务上堤路段)24小时禁止摩托车、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通行,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禁止机动车通行,应急、救援、江堤巡检管养等单位车辆除外。
二、海门区江安路(张謇大道以西至一线围堤与主江堤交叉口段)24小时禁止机动车通行,应急、救援、江堤巡检管养、水源保护等单位车辆除外。
三、海门区江安路(南通开发区交界至一线围堤与主江堤交叉口段、三厂光大水务上堤路口以东至启海交界段、海永镇段)禁止货车通行,应急、救援、江堤巡检管养等单位车辆除外。
上述路段均已设置相关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观察,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本通告自2026年9月24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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