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朱晓彬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2026版)相关违法情形,被洋山港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轻微违法事件的处置全要素,是海事管理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的公开体现。该处置结果意味着本次涉事主体的相关轻微海事违法行为未被施加惩戒类处罚,不会产生对应的行政处罚惩戒记录。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名称)朱晓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9*******7739 违法案由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85-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6 作出处罚机关洋山港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朱晓彬,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10200028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209*******7739,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洋山港海事局,充分体现了海事管理部门对轻微海事违法行为审慎包容的执法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朱晓彬成立日期2017年8月4日,法定代表人朱晓彬,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五洲大道2000号8区单场地21。
事件点评
本次洋山港海事局公示的该起海事轻微违法案件,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法》及海事免罚清单依规处置的结果。该合规处置既体现海事监管的柔性包容导向,也为相关涉海市场主体明确了轻微合规瑕疵的容错边界,有助于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规范文书管理,降低不必要的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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