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报道,上海,一女子举报邻居违建,邻居知道后,怀恨在心,为了恶心女子,竟在走廊放痰盂和马桶,而且痰盂里面还有黄色不明液体,女子被折磨得精神崩溃,居委会多次调解,但邻居就是不改,还说这些东西放在自己家门口没有问题!

徐女士住在一所公寓里,她和邻居是门对门,事情的起因,是邻居违建,占了公共区域,徐女士看不惯,直接举报了,相关部门查明后,把违建给处理了。

邻居知道是徐女士举报后,恨上了她,并开始报复徐女士,他在两家门前的公共走廊上摆放了马桶和痰盂,本来就够膈应人的,痰盂里还装着黄色不明液体,味道特别难闻,徐女士每天进出门都能看见这些东西,都恶心坏了。

面对上门调解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这名邻居还搬出一套让人难以接受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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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称马桶已经改变用途,只是当作普通座椅,痰盂是用来在楼道抽烟吐痰的容器。

这套偷换概念的辩解,丝毫掩盖不了刻意报复的真实意图。

楼道是全体业主共享的公共区域,不是私人可以随意摆放污秽物品的场地。

从2024年12月起,居委会就持续介入两家矛盾,反复上门劝导协商。

柔性调解只能短暂稳住现场情绪,一旦工作人员离开,邻居依旧我行我素。

长期处在异味和视觉刺激的环境里,徐女士的心理压力持续加重。

日常进出家门变成巨大煎熬,她的正常生活秩序被彻底撕碎。

很多人会觉得,邻里之间有矛盾可以好好沟通,没必要用这种极端方式互相折磨。

但这名邻居的做法,已经跳出普通邻里争执的范畴。

公共走廊同时也是消防疏散通道,任何物品堆放都会压缩逃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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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违者可被警告或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也写清,楼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任何人使用共有区域,都不能妨害其他业主正常生活,不能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

邻居口中的自家门口,只是紧邻他家房门的一段公共过道,产权不归他个人。

公摊面积代表共有使用权,不是私人专属地盘。

用摆放痰盂、马桶的方式制造恶臭,刻意骚扰他人,已经侵犯徐女士的相邻权。

这种持续滋扰他人生活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

基层调解力量没有强制执法权,面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劝说很难落地。

这也是很多邻里纠纷陷入死循环的核心痛点。

不少居民遇到同类楼道堆物、邻里骚扰问题,第一反应都是找物业和居委会。

调解失效之后,很多人不知道后续该走怎样的维权路径。

徐女士可以留存现场照片、视频、气味相关证据,还有居委会调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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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完整材料之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移除物品、赔礼道歉。

如果对方持续在公共区域放置污秽物,散发异味,当事人也可以报警求助。

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对滋扰他人的行为进行处置。

这件事也撕开了部分人的认知误区。

不少业主误以为门口一小块地方,就可以任由自己堆放杂物,不用顾及旁人感受。

这种想法本质上是把公共空间私有化。

楼道内摆放鞋柜、纸箱、大件杂物,都属于占用共有区域,一旦发生火情,就会变成逃生阻碍。

现实里类似的邻里矛盾不在少数。

有人因为口角,在楼道摆放垃圾,有人贴符咒、挂怪异摆件,用各种手段给邻居制造心理压力。

斗气式报复永远解决不了矛盾,只会不断升级冲突。

原本只是违建引发的纠纷,一步步演变成长期的恶意骚扰,代价只会越来越重。

违建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拆除属于正常执法流程。

举报人依法维护公共利益,本身没有任何过错,不该遭受这样的报复。

举报违建不是挑事,是每个业主拥有的权利。

公共区域不能被少数人私自侵占,所有人都有义务守护小区的居住环境。

法律保护公民正常维权的权利,也绝不纵容以报复为目的,持续骚扰他人生活的恶劣行为。

靠耍无赖、恶心人来出气,最终只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邻里相处的底线,是互不侵扰。

哪怕双方存在很深的矛盾,也必须守住法律边界,不能用侮辱、滋扰的手段打击报复。

小区宜居环境,依靠所有业主共同维护。

每个人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都不能以损害别人正常生活作为代价。

基层治理也需要完善多元处置机制。

单纯依靠口头调解远远不够,遇到拒不整改的侵权者,执法力量要及时跟进,堵住无赖行为的生存空间。

这件事也给所有小区住户敲响警钟。

遇到公共区域被侵占的情况,大家可以合理举报,遭遇恶意报复骚扰,一定要保留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纵容楼道里的恶意滋扰行为,受害的不只是单个住户,整个楼层乃至整栋楼的居住安全感都会被持续消耗。

邻里之间的恩怨,不该放在狭窄的楼道里反复拉扯。

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才是走出困局最稳妥的办法。

任何耍小聪明钻空子的报复手段,终究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