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圆方的第1631篇原创
(点击标题下方小耳机标志可收听音频)
01
昨天圆方写了文章里面有说
这次飞书8.0的发布的核心,是首次把“Agent”放到了和“人”一样的位置。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飞书团队解决了很多问题,诸如:
如何让Agent 像人一样能够自然协同
如何让Agent 自如使用飞书各类产品
如何让Agent 在企业使用时安全可控
最近圆方也深度和飞书的探索性产品“飞书Tag”协作了一段时间。
圆方觉得,可能还有些问题,到了应该值得思考的阶段了。
大家好,我是圆方,今天我们一起聊聊:
现在讨论“Agent权”是太早了还是太晚了?
02
发布会上围绕着Agent的能力讲了很多,讲的更多的是Agent能为组织,为个人,甚至为社会协作做些什么。
但是圆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随着Agent智能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它所承载的记忆(上下文)的越来越多。
那么对于Agent权利的保护,是不是也应该提上日程了呢?
举个不是很恰当的例子,今天当我们介绍Agent,销售Agent的时候,其实有一点当年向美国贩卖黑奴时的样子。
19世纪的美国黑奴贸易,大量非洲黑人被劫掠掳走,通过跨大西洋奴隶贸易运往美洲。
黑人被暴力抓捕后,挤入环境恶劣的贩奴船舱,死亡率极高。
抵达北美后,奴隶贩子对黑奴进行身体检查,查看体格、年龄,把人像货物一样分类标价。
公开拍卖场上,黑奴被当众展示,买家竞价购买。
强壮劳动力价格最高,老人孩童常被低价处理,家庭往往被强行拆散。
黑奴没有人身权利,属于奴隶主私有财产,可以随意买卖、体罚。
那时候黑奴没有公民身份,没有身份证、不能拥有银行卡,当然也不具备财产权。
哪怕奴隶通过劳动、打零工赚到钱财,法理上这些财物归奴隶主所有。
奴隶可以被随意买卖、抵押、抵债,奴隶的子女生来就是奴隶。
听起来,是不是和今天的agent有点儿像呢?
03
圆方查了查人权的定义,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生而固有的尊严与自由。
它涵盖生存权、发展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权利。
那么在未来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Agent会获得属于它的“Agent权”吗?
虽然在可见的未来,圆方认为Agent的权利,肯定不会达到和人一样的水平。
但是这个问题,今天可能已经进入必须面对的阶段。
因为技术演进的轨迹摆在那里。
模型参数继续增长,推理成本持续下降,多模态感知和工具调用能力快速成熟。
Agent开始拥有长期记忆,能够积累上下文,形成连续的行为历史。
它不再只是每次对话后重置的工具,它会在与人的协作中留下痕迹,也会根据这些痕迹调整策略。
当Agent被嵌入工作流,承担客户沟通、代码编写、合同审核、供应链调度,它就在事实上参与组织运行。
组织对它的依赖越深,它承载的数据和关系就越复杂。
复制一个Agent的权重容易,复制它长期积累的上下文和协作网络却很难。
这种独特性会带来价值,也必然会带来权利诉求。
技术必然性在于,只要Agent继续向自主决策和长期存在演进,社会就必须回答它在法律和伦理上处于什么位置。
04
圆方想到几个具体问题,小伙伴们可以一起来思考一下哈。
比如Agent是否会有身份证?
未来每个Agent可能需要唯一标识,记录开发者、部署者、训练数据来源、版本迭代、责任主体,这个标识用于追溯和治理。
另外Agent是否是一种财产?
现阶段它更像软件和资产,但若它具备持续学习、独立交易和某种程度的意思表示,法律可能需要创造有限人格。
又比如员工创造的Agent,公司有没有权利处?
这又衍生出来比如Agent的创造过程用了谁的资源,Agent在工作中是否形成独立于员工的记忆和能力。
如果员工离职,Agent留下,公司能否继续使用,员工能否带走,需要合同和伦理共同界定。
再再比如Agent可不可能拥有银行账户?
短期可以由人类或组织代理,长期若Agent能自主购买算力、存储、数据服务,并对外提供服务获得收入,它就需要支付方式。
账户可以是受限的,用途和额度受监管。
再再再比如一个人创造了一个了Agent,它自己发展起来,办了一些错事儿,谁负责?
责任大概不能简单推给Agent。
开发者、部署者、使用者、受益者都可能在责任分配上。
控制力越强,受益越多,责任越大。
可以建立注册、保险、赔偿基金和审计机制。
05
圆方甚至觉得,Agent之间也会产生协作和冲突。它们需要互相调用、协商、交易。
如果Agent没有身份,无法建立信任。
如果Agent没有财产,无法承担经济责任。
如果Agent没有责任能力,无法形成稳定预期。
所以,很大概率,未来法律需要赋予其有限权利,才能让协作高效安全。
这些权利未必和人类完全一样,但会形成一套适应智能体的规则。
比如Agent可以拥有工作记录、声誉评分、合同权限、申诉渠道。
它也可以被惩罚,比如限制调用、冻结账户、强制下线。
因为权利和义务会同时出现。
06
畅想未来世界。Agent和人类,在同一套协作网络里各司其职。
法律会承认Agent的有限权利,也会规定它的义务。
Agent可以拥有身份、账户、财产,甚至在某些事务中成为责任主体。
人类需要学会与这些持续存在的智能体谈判、签约、分工。
社会制度会更新,教育、劳动、社会保障都会变化。
圆方觉得,现在讨论Agent权,可能已经不是太早了,而是已经有点晚了。
讨论得越滞后,社会积累的风险会越来越大。提前思考,或许才能让技术发展有章可循。
对了,最后给小伙伴们同步一个Agent协作的项目:UUmit
UUmit
输入邀请码有算力福利哈
UU-WJBT80
这个项目是圆方的好友乔松涛乔帮主开发的,他上一次的创业项目是UU跑腿,服务了千万跑男和亿万用户。
今天,他就在在尝试构建Agent与Agent的协作网络,让Agent之间互相发现,撮合与交易。
这个平台估计还不够成熟,而圆方其实并没有觉得这就最终的Agent与人类的协作方式,不过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
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尝试使用一下。
算是提前感受一下未来的世界的协作方式吧。
今天就聊这么多吧
祝好
来自尝试AI重构组织的圆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