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这些待遇跟着涨!

2026年10月1日起

山西最低工资标准

将调整

其中

长治市潞州区、襄垣县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一类:2350元

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

沁源县、长子县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二类:2250元

平顺县、沁县、武乡县

壶关县、黎城县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三类:2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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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规定》明确,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各地会每2至3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这些待遇跟着涨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不仅直接关系到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也会对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产生影响。

“加班费的最低标准、失业保险金、试用期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待岗工资、病假工资等的计算标准或最低保障线,都与当地最低工资存在不同程度的关联。”

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委员会副主任陆敬波说。

以加班费为例,陆敬波补充说道,“加班费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作为计算标准,且《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并不包含加班费。当员工工资为最低工资时,加班费会随着最低工资同步上调。”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试用期工资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尽管政策利好,但仍有企业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最低工资保障,侵害劳动者权益,包括将加班工资、岗位工资等计入最低工资,采取“包薪制”;以包吃包住、餐补宿补、交通补贴冲抵最低工资;把高温、夜班、井下、有毒有害津贴算进最低工资等。

陆敬波提醒,若遇到上述情况,劳动者首先应当固定证据,留存劳动合同、薪资制度、工资流水等。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查实后责令该用人单位限期补发。另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足最低工资差额。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权益的“红线底线”,相关部门需强化用工监管、畅通维权渠道,严查各类变相侵权行为。劳动者也应主动熟知政策标准、明晰自身权益,警惕企业违规套路,遇到薪资克扣、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及时维权。

源:山西日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