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8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摩洛哥和墨西哥的浓度高于55%且低于105%的食品级磷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2809.20.11项下的产品。根据安排,该案终裁时限被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
调查启动可追溯至2025年11月21日。当时,巴西外贸秘书处依据巴西国内企业ICL Aditivos e Ingredientes Ltda.于2025年7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摩洛哥和墨西哥的同类食品级磷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该案倾销调查期覆盖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则从2020年4月延续至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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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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