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马大哥和陶大哥都是从外省来打工的,租了间房子,一住就是两个多月。按理说,出远门讨生活,踏实干活挣钱才是正事,可两人总觉得饭菜没滋味,老想着弄点“野味”开开荤。

出租屋附近野地林子不少,野鸟成群飞过,两人心里就打起了主意,觉得这地方偏,没人管,打几只野鸟不算什么事。

2026年5月初,陶大哥在网上下单买了弹弓和配件。从那以后,两人下了班就往野地里钻,打回来的鸟吃不完,就处理干净塞进冰柜冻起来。两个多月下来,冰柜里的冻鸟从几只攒到了几十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7月,杭锦后旗公安局沙海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两人鬼鬼祟祟往林子里躲,当场将正在猎捕的马大哥和陶大哥抓获,现场查获1只刚打下来的野生水鸟。

民警一看两人的架势就知道不是头一回了,环食药侦查大队联合沙海派出所很快找到了他们的出租屋。打开冰柜时,在场的人都愣住了——里面塞着40只处理好的野生鸟类胴体,角落里还关着1只活的赤麻鸭。

经专业鉴定,这41只鸟里,6只红隼幼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剩下的31只斑鸠、2只环颈雉、1只白胸苦恶鸟以及那只活体赤麻鸭,全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马大哥和陶大哥交代时说自己就是嘴馋想吃野味,根本没想到会摊上事。目前,两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一只红隼幼鸟,就把两个人的命运推过了刑事门槛

这起案子里,有个很多人讨论时容易忽略的法律细节:按照2022年4月9日起施行的法释〔2022〕12号司法解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已经从过去“按只数算”改成了“按价值算”。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才构成“情节严重”。这意味着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时,重点不光是“打了6只红隼”,还要核定这6只红隼的生态价值到底有多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按照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对猛禽类动物的价值认定标准,红隼的单只价值通常被核定为数千元至万元不等。6只红隼,再加上31只斑鸠等“三有”动物,整个涉案价值很可能触及甚至超过二万元的入罪门槛。法律这门账算得很细,可马大哥和陶大哥从一开始就没往这上头想。

我觉得,很多人对打鸟这件事的认识,还停留在“不就是几只鸟吗”的阶段。可法律不是按你觉不觉得严重来算的,它是按价值、数量、物种保护级别来算的。

一只红隼幼鸟,单看个头不大,可它背后连着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法律红线。你打了一只,可能还觉得是运气;打了几只,攒了几十只,那就不是嘴馋的问题了,而是一步步把自己推过了刑事门槛。说白了,法律的门槛有时候比人想象的低,只是大多数人从来没认真了解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红隼不是普通的鸟,它是草原和农田的“灭鼠主力”

可能有人会问,不就打了几只鸟嘛,怎么就犯罪了?这个问题得从红隼这种鸟本身说起。红隼个头不大,巴掌大小,羽毛灰扑扑的,扔在鸟群里确实不起眼。但它是隼科猛禽,处在食物链的中上层,主食就是田鼠、蝗虫这些农田和草原上的祸害。

根据内蒙古林草部门公布的数据,单只成年红隼每年能消灭害鼠400余只。这是什么概念呢?一只红隼一年干掉的老鼠,如果按每只田鼠每年消耗和糟蹋的粮食来折算,保护下来的农作物产量相当可观。

红隼在巴彦淖尔这样的农业区活动,对控制鼠害、减少农药使用量、维持农田生态平衡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马大哥和陶大哥打的是6只红隼幼鸟。幼鸟还没离巢独立生存,猎杀它们等于直接掐断了一个繁殖周期的补充。加上31只斑鸠、环颈雉、赤麻鸭等“三有”动物,这两人在短短两个多月里,从当地生态系统中抠走了一大块。

2022年新调整的《三有动物名录》收录了1924种野生动物,环颈雉、赤麻鸭、珠颈斑鸠全部在列,保护范围比过去大幅扩展了。

我认为,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知长期存在一个偏差:很多人觉得“常见的鸟就不算保护动物”。但2022年新名录恰恰是把一大批过去被认为“随处可见”的物种正式纳入法律保护体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非法猎捕20只以上“三有”动物就可刑事立案,而马大哥和陶大哥猎捕的“三有”动物总数远超这个标准,同时还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律的门槛并不高,只是大多数人从来没认真了解过。这也引出一个更值得思考的问题:基层普法工作是不是应该更主动一些,而不是等到冰柜被打开、人被抓了,当事人才知道自己犯了罪。

猎捕发生在候鸟迁徙的“生命驿站”

案发地杭锦后旗的生态地位,远比一般人想象的重要。黄河故道孕育的屠申泽湿地公园就坐落在这里,是南北迁徙候鸟的“生命驿站”。每年春秋两季,二十余类候鸟在此驻足,其中包括小天鹅、大天鹅、白尾海雕等多种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物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5月,马大哥和陶大哥开始猎捕的时候,正是候鸟北归的季节。杭锦后旗公安在2026年春季专门开展了候鸟保护专项行动,构建了“空中巡查+远程监控+地面巡护”的立体化防控体系,联合林草部门和野生动物救助站完善应急救护机制。

两人用弹弓猎捕的斑鸠、赤麻鸭、白胸苦恶鸟,很多都是在这个迁徙季节途经此地或在当地繁殖的鸟类

从2025年8月到12月,公安部部署的“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9705起,其中危害鸟类案件3562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接近四成的案件涉及鸟类,说明非法猎捕鸟类已经成为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马大哥和陶大哥这两个案子,放在这个大盘子里看,不是孤例,而是基层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一个缩影。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里有一个被忽略的时间巧合值得注意:公安机关的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和两名嫌疑人的猎捕行为,在同一个时间段重叠了。

这说明当地公安的巡护力度确实在加大,最终也是日常巡查才让两人暴露的。但反过来想,两人从5月初开始猎捕,一直到7月才被抓,中间两个多月的时间差说明,再密的防控网也有覆盖不到的角落。仅靠公安机关单向发力远远不够,社区层面的群防群治机制可能才是更有效的防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出租屋周边住了两个多月的邻居,有没有人注意到冰柜里冻着几十只鸟?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比案件本身更值得深思。

案子背后值得追问的事,不只是“嘴馋”两个字

马大哥和陶大哥到底图什么?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嘴馋。但仔细看案情,两人买弹弓是在网上下的单,捕鸟是下班后一有空就去,打回来的鸟吃不完就冻起来慢慢吃。这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月,从几只攒到几十只,胆子越来越大,冰柜里的存货越来越多。

这种“逐步升级”的行为模式,在内蒙古其他非法狩猎案件中也能找到类似的影子。2021年托克托县四人用弹弓射杀119只树麻雀,被查获后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王某甲、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12月,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张某顺以食用为目的用弹弓猎捕10只野生鸟。类似的案子在内蒙古各地反复出现,作案工具几乎都是弹弓,动机几乎都是“吃”。

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是,这些人为什么觉得打鸟“没事”?除了法律意识淡薄,恐怕还因为弹弓这种工具本身给人带来的“低风险错觉”——它不像枪支那样受严格管制,在网上随手就能买到,用起来也没什么门槛。正是这种“随便就能搞”的便利感,让不少人低估了行为的严重性。

我觉得,要减少这类案件,除了加大打击力度,可能还需要在源头上下功夫。弹弓和配套钢珠在网上公开销售,购买时没有任何法律提示或警示信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电商平台在销售弹弓类商品时,能够附加一条“使用弹弓猎捕野生动物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提醒,虽然简单,但至少能让一部分人在下单前多想一想。执法的“后端”再严厉,也不如把预防做到“前端”来得有效。

马大哥和陶大哥案发后说“根本没想到会摊上事”,这句话背后其实是一整条从购买工具到法律认知的断裂链条。

至于案子接下来怎么走,两人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法院的审判。考虑到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涉案总数量41只,在量刑时很难被认定为“情节轻微”。法律的账已经记上了,接下来就看法院怎么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最后想说,野生动物不是谁家冰箱里的存货,生态账、法律账,迟早都要算。别拿“嘴馋”当借口,也别拿“常见”当挡箭牌。

红隼也好,斑鸠、赤麻鸭也好,它们不是凭空长出来的,它们在一方水土里有自己的位置。打掉几只鸟,看着是小事,可放到生态链里,放到法律账本上,就不是小事了。

结语

普法得往前站,平台得有点提醒,社区也别觉得事不关己。要不然,等冰柜被打开、手铐戴上,再说“没想到”,就真晚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