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超龄员工的薪酬工时管理上非常随意,觉得“给多少算多少,想让人加班就加班”,新规实施后,这些行为全部违规,一旦被员工投诉,企业不仅要补足差额,还可能面临罚款。
首先薪酬方面有两条绝对红线:一是超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绝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哪怕是兼职、非全日制用工,折算下来的小时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二是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现金/银行转账)按月足额发放到员工本人手里,不能用米面油、购物卡抵工资,也不能随便克扣、拖欠,哪怕是员工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也不能直接扣光当月工资,最多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然后是加班管理,新规明确要求“一般不安排超龄员工加班”,如果确实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安排加班,要满足三个要求:一是要遵守《劳动法》的加班时长限制,不能无限制让员工加班;二是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不能强制安排;三是必须按规定发加班费:工作日延时加班给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没安排补休的给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直接给3倍工资,没有例外。
实操建议:企业最好单独建立超龄员工的考勤台账,和普通员工区分开,加班要设置双重审批流程,员工加班必须提前提交申请,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加班,避免员工自行加班后主张加班费产生纠纷,所有的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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