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涛)记者从9月17日安康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分别聚焦居家养老服务和机动车停车管理,将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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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从立法目的、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支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

《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紧密结合安康实际,特色明显: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回应农村养老现实需求,专门对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搭伙助餐等农村养老模式作出制度安排;二是坚持事业产业协同,立足本土资源禀赋,推动特色康养产业发展;三是坚持家庭尽责和社会托底并重,既压实家庭赡养扶养责任,又构建政府、社区、机构、志愿服务等多元社会化支持体系;四是突出便民利民导向,兼顾兜底保障与市场化多样化服务供给,满足养老服务差异化需求。

即将施行的《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重点回应停车设施供给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停车秩序不规范等问题。

《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明晰各部门职责,科学规划和管理停车设施,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推动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提升城市宜业宜居水平。

《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厘清权责,建立停车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立足城市治理全局,打破部门壁垒,明确政府领导、城市管理部门主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厘清行业监管、行政执法、规划建设、价格规范等工作职责,压实镇(办)、社区基层治理责任,推动停车治理从“单一监管”向“多方联动、全域共治”转变。二是科学规划,集约高效布局停车设施。《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坚持规划先行,统筹不同区域功能要求和交通出行状况,合理布局停车设施。三是便捷惠民,推进智慧停车“一网统管”。《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严格规范停车收费制度,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推行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回应群众“临时办事几分钟也要缴费”的痛点。还充分考虑重大节假日、赛事活动期间“一位难求”困境,明确政府可以利用公共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缓解交通压力。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为市民提供停车引导、泊位查询等便捷服务。四是明确红线,刚性规则保障文明停车。《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坚持权责对等、罚则清晰,对停车人、经营管理者、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各方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划定行为红线。对妨碍停车设施使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等行为设定法律责任,强化约束,引导群众文明出行、规范停车。严格约束停车场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净化停车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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