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倒查这几年一直在变严,范围也越来越宽。以前有些人觉得,只要熬到退休,或者调离原单位,过去的事就算过去了。这个想法在二三十年前也许还有空间,现在不可能了。
反腐越抓越深,倒查成为常态,“退休就安全”已经成为过去式,现在追责没有过期这一说。
人在岗位上也好,已经退休也好,调到外地也好,只要任职期间有违纪违法问题,查清楚就要处理。该处分就处分,该追责就追责。退休不等于平安落地,调走也不等于事情结束。有些问题发生在很多年前,照样会被重新查。最近几年的通报里,这类情况不少。
终身追责有制度支撑。按照规定,已经退休的人,在职期间的问题仍然可以立案调查。查实严重违纪违法,非法所得要追回,退休待遇要重新核定,该降的降,该取消的取消。涉嫌犯罪,刑事责任也跑不掉。退休多年又被处理的人,这些年出现不少,说明制度不是摆设。
从近期执纪情况看,有五类问题在倒查中容易被注意到,不能马虎。
一是收钱收物,搞利益交换。有人觉得时间久了,钱和东西的去向说不清。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相关证人不会凭空消失,查起来还是有线索。收的是熟人、老同事、老下属的钱物,只要和职权有关,性质就不会变。
二是在工程项目里滥用职权。审批、发包如果搞暗箱操作,给关系人好处,工程周期长,很多问题过几年才暴露。有的项目当时看着正常,后来审计、巡察、群众举报一碰,问题就出来了。这类案件是当前倒查重点。
三是履职中不担当、乱作为,因失职渎职给公共财产或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问责没有时间限制。换个岗位、退下来都不能过去。有人以为集体决策就没人担责,实际上一旦造成重大损失,该谁负责还是谁负责。
四是逃逸式离职。有人在职时留下问题,感觉可能被查,就提前退休或申请调走,想避开核查。现在专项倒查把这种情况列为重点,走了也要查。离职、退休都不能切断责任。
五是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靠老关系帮人打招呼、办私事,或者默许家人借过去职权收好处。离开岗位不等于没有约束,原职权影响仍在纪律和法律管辖范围内。家属收钱、本人装不知道,只要与原职权有关,同样要负责。
倒查越来越紧,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给权力运行加一道长期有效的约束。它让在岗人员记住规矩,用权时多想后果,不能有干几年捞一把就走的念头。权力有任期,责任没有终点。
对公职人员来说,真正靠得住的保护,不是盼着顺利退休,而是在岗每一天守住底线,做的每件事都能拿到桌面上,经得起事后检查。心里有敬畏,做事讲规矩,这条路才能走得稳、走得远。与其天天琢磨怎么躲,不如一开始就按规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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