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注意了,公司名字不能随便起。2026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就是关于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的。案情很简单:某珠宝公司把“金六福尚美”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使用,而“六福”“六福珠宝”是知名度很高的注册商标。最高法再审认定,某珠宝公司主观上攀附“六福”商标商誉的故意明显,客观上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其商品来源于“六福”或与其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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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给所有老板提了个醒:起公司名字的时候,一定要查一查有没有跟知名商标近似。不能觉得“我注册了公司名称就没事了”,司法实践已经明确,即使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如果字号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且足以造成混淆,仍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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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件典型案例还覆盖了侵害技术秘密、网络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其中一起案件涉及利用AI批量生成虚假测评文章为自身产品引流,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另一起案件明确,利用他人技术秘密承揽工程项目获取的报酬,可以直接全额认定为侵权获利。这意味着技术秘密侵权不再“赔得少”,侵权获利可以直接按项目报酬全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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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询律师事务所给企业的三个合规建议:
第一,起名查商标。注册公司名称前,务必检索拟用字号是否与在先知名商标近似。第二,技术合作签好保密协议。与合作方接触技术秘密时,要签订明确的保密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第三,营销内容自己写。不要用AI批量生成虚假测评文章为自身产品引流,这已经被最高法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本文为一般性普法,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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