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原院长李龙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

被告人李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涉案受贿所得财物以及孳息,全部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一份法院判决书,揭开了一名公立医院管理者,八年时间里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这起案件,既是个案的审判,也是一堂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公开课。

手握公权,沦为敛财工具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到2024年的八年间,李龙身居医院院长的重要岗位。公立医院院长,手里握着医院基建项目、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的审批话语权。

本该守护群众就医权益的岗位,却被他异化为权钱交易的工具。在项目承接、设备供应、工程款结算等多个环节,李龙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429万元,其中一部分贿赂,还没有实际到手,属于受贿未遂。

医院的基建、设备耗材采购,每一笔资金都和老百姓看病就医息息相关。一旦管理者把审批权拿来换取私利,看似是个人的贪腐,最终产生的成本,会间接转嫁到普通患者身上。

法有尺度,宽严彰显法理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三百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龙涉案金额1429万,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法庭作出十年九个月的判决,是综合多项情节作出的裁量。部分受贿属于犯罪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同时积极退赃,挽回国家财产损失。

从轻不等于纵容。认罪退赃可以获得宽大处理,但无法抵消贪腐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判决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既守住法律底线,也体现司法温度。庭审全程公开,群众旁听,控辩双方充分质证辩论,是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深挖病灶,筑牢监管防线

医疗卫生事关民生福祉,医院基建、设备耗材采购历来是腐败高发地带。医院管理者手握资源调配大权,一旦思想防线失守,极易被利益诱惑裹挟。

全国持续推进医药领域反腐,紧盯关键岗位,斩断权力寻租的灰色链条。李龙一案警示我们,惩治腐败只是治标,扎紧制度笼子才是治本。完善公开招标、多方监督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从源头铲除权钱交易滋生的土壤。

以案为鉴,坚守初心底线

医者初心,在于救死扶伤。身为公立医院管理者,手中权力来自人民,理应服务群众,不能用来中饱私囊。

无论拥有何种社会身份,只要触碰纪法红线,终将受到法律制裁。案件宣判不是终点,医疗系统要用好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守护医疗卫生领域的清风正气。

备注:本文为法治观察评论,素材来源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案件最终以官方发布为准。配图为AI创作法治节目意境示意图,非案件现场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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