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一处闲谈,谈及古书里的句子,我提笔便写了“床第之欢”,口中也随口这么说。座间有人轻轻提醒,我才猛然惊觉,一字之差,竟闹了一场笑话。那字不是次第的第,乃是笫,读音为zǐ,床笫,便是床席。
世人常常把这二字混作一处,原也有缘故。两个字形,只差寥寥几笔,远远望去,几乎一模一样。人看书本,多是走马观花,目光一扫,便草草放过,不肯定睛细看。一个竹字头,一个竹字头下面是“弟”,一个是“第”,粗看并无大异,于是以讹传讹,错字遍地。书报、闲谈,甚至有些执笔作文的人,也随手写成“床第”,仿佛错的写法,倒成了通行的俗例。
“笫”,从竹,本义是竹编的床席。古时人卧于床,上铺竹笫,故而“床笫”,指代床铺寝卧之处。所谓床笫之欢,本是形容闺房之内、枕席之间的情事。而“第”,是宅第、次序、等次,府第、门第、次第,哪里与床榻相干。把笫写成第,不过是望形臆断,懒于分辨笔画,懒得考究字源。
我那时当众写错,脸上一阵发烫。想自己平日还常常笑旁人识字粗疏,不料自己也栽在这一笔一画之间。这便是人的通病,看字只求大概,不肯细辨毫厘。总觉得不过是一字之差,何必这般较真。可文字这东西,分毫不能含糊。差了一笔,字义便全然改换,读来便成了笑话。
这世间的事,大抵皆是如此。许多谬误,起初不过是一点小小的疏忽,人人不加细察,传了开去,谬误便生根发芽。众人习非成是,错的反倒广为人知,正确的写法,反倒显得生僻,被人看作迂腐。正如街上随处可见的错字,大家日日看惯,便不再觉得不妥。
有人要说,不过是写别字,又有什么大碍。可这马虎,正是不求甚解的病根。今日分不清“笫”与“第”,潦草放过;明日遇到别的字句,依旧囫囵吞枣。长久下来,心思便慢慢粗浮,凡事不愿深究,只捡那浮在表面的皮毛。这般习气,不止害在文字上,看待世事,也只会浮光掠影,看不见内里的分别。
古人造字,一笔一画,皆有用意。竹字头的笫,关联竹席卧榻;从竹的第,本是竹制的简策,引申出次序、宅第。字形相近,本源却相去甚远。只凭肉眼粗略一瞥,便混为一谈,是轻慢了文字,也轻慢了读书这件事。
经了这一回难堪,我便把这两个字反复写了几遍,刻在心里。人总要受过一次难堪,才肯收起那一点自大,晓得文字之中,处处藏着机关,半点敷衍不得。
文字的真伪,看似小事,却也照见人心。不肯细辨一字之差的人,遇事也容易混淆是非,颠倒本末。愿看过这字的人,不必像我一般当众出丑,早早分清笫与第,少一点潦草,多一分审慎。识字即是自省,辨字,亦是学着分辨世间那些看似相近、实则全然不同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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