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吐鲁番高昌:司法建议禁止“先施工后补合同”
本报讯 (记者 王维 通讯员 张婷 王伯明 蒲英)近日,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发来书面回函表示:“对贵院提出的‘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严禁先施工后补签’等四项司法建议予以全部采纳整改。”这是新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剖析行业病灶,以司法建议开出“治理良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又一生动实践。
2026年5月,高昌区法院在审理山东某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运营中存在系统性管理缺陷,承办法官梳理整个案情和深挖企业管理漏洞后发现这家公司存在“先施工、后补合同”的违规操作,在工程立项、施工、结算等各环节未形成管理闭环,导致结算金额超出实际施工范围,造成资产流失;工程项目施工前仅通过自然人居间介绍即安排进场施工,未与原告进行有效磋商,口头承诺与后续书面合同约定冲突,法律关系混乱;工作人员在工程对接中擅自作出与公司书面合同不符的口头承诺,越权表态引发诉讼风险;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专款支付机制,因工程结算拖延间接导致欠薪,扰乱施工秩序。
针对涉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缺失及漏洞,高昌区法院发出加强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司法建议书,提出四项具体建议:一是构建覆盖立项、施工、结算、维稳的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法律风险排查,聘请专业法务人员前置介入。二是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严禁“先施工后补签”,坚决取缔自然人居间引荐,完善招投标择优选用机制。三是强化员工履职监管,明确岗位权限,严禁越权承诺,建立履职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开设专用账户,建立欠薪应急响应机制,将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拨付直接挂钩。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研,着手建立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法务审核和内控审核,严令禁止“先施工后补合同”,优化施工单位选聘流程,严格限制居间介绍,强化合作方资质审查;开展全员专项警示教育,重申岗位授权边界,明确越权行为将严肃追责;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持续排查欠薪隐患,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目前,该企业已完成在建项目合同补签及规范清理,相关管理制度正按计划修订完善。(王维,张婷,王伯明,蒲英)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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