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要下多大的决心,才会把"离婚"这两个字写进起诉状,一次,两次,三次,四次。
山东沂水的曹女士就这样做了。她向法院先后4次起诉离婚,4次都被驳回。直到第5次,案子才在日前开庭,没有当庭宣判。
这不是一个关于"坚持"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卡住"的故事。
前两次:从小认识,就有和好可能
2023年8月,法院出具了曹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夫妻二人自幼相识,婚后育有两子,现因琐事发生纠纷,感情受到一定影响,但并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
2024年6月的第二次判决书里,曹女士向法院指控丈夫有严重家暴行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还以暴力手段联合外人将次子抢走,不让她正常探望亲近孩子。男方则称不存在严重家暴,也没有隐匿转移财产。最终,法院以与第一次相类似的理由,未予判离。
第三次,因为相隔不满半年,直接被法院驳回。
第四次:一封信,成了案子里最重的东西
2025年6月,沂水县法院出具了曹女士第四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这一次,她除了继续指控男方家暴,还起诉称男方疑似有婚外情多年;分居期间,男方带人强行在她探视长子时,将本由她照料年幼的次子抢走,给她和孩子心理带来极大伤害。
也是在2025年6月,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男方自2023年10月带走次子后,曹女士长期未见到次子,这侵害了她对次子的监护权,且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裁定男方立即停止侵害曹女士对婚生次子的监护权。
但真正让第四次判决走向另一个方向的,是长子小桑(化名)。
判决书显示,小桑即将步入高三、面临高考。2025年4月,他给承办法官邮寄了一封手写书信,说因为父母离婚事件导致学习受影响,弟弟尚且年幼需要父母共同关爱,父母之间的争执是因为琐事。他明确表示,如果父母离婚,自己就会跳楼,"就是死了也不会同意这场离婚!"
2025年6月,承办法官与小桑进行了谈心谈话,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和疏导工作。但小桑仍表示,如果父母离婚,就会家破人亡,立马实施跳楼的行为,并表示等他明年高考结束了会自己做父母工作、父亲没有动手打过母亲等。
法院为什么又一次没判离
法院认为,婚生长子小桑正处青春期,出现的极端情绪反应和即将面临的重大人生考验——高考,是本案特殊的重大新情况。该情形已超越夫妻的一般矛盾,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核心发展利益。
若此时强行判决离婚,家庭结构解体,极有可能对小桑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性后果,严重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综合权衡婚姻自由原则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后,对曹女士离婚的请求不予支持。
一边是婚姻自由,一边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两个都对的原则撞在一起,被卡在中间的,是一个想离离不掉的人,和一个说"你们离我就跳楼"的孩子。
第5次,还没有答案
曹女士第五次起诉离婚已于9月18日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截至目前,女方控诉的男方家暴、出轨、转移财产等情节,法院尚未作出认定。
四次驳回,一次开庭未宣判。这个案子里没有赢家,只有一个还没被回答的问题:当一段婚姻的存续,被绑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上,它还能不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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