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芜湖市振泰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在港开展相关水上作业活动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被属地海事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该公司涉及的船舶在港从事水上船舶清舱、洗舱、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捞、污染清除作业活动,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违规行为,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处罚。该处罚将直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在港开展相关水上作业的资质核验、作业审批效率等方面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芜湖市振泰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300K 违法案由船舶在港从事水上船舶清舱、洗舱、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捞、污染清除作业活动,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2203010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1 作出处罚机关芜湖海事局
本次芜湖海事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为芜湖市振泰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在港开展水上船舶清舱、洗舱、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捞、污染清除作业活动时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2203010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300K,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芜湖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辖区内相关船务企业,在开展涉及船舶污染风险的水上作业前,务必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共同守好内河水域环境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芜湖市振泰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7日,法定代表人程明开,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31人,注册资本11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1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龙湖街道碧桂园三山水韵251#楼01室。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程明开50.8475%602003-10-16-2汪涛洪49.1525%582003-10-16-
事件点评
芜湖市振泰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相关水上作业活动,被芜湖海事局处以9500元罚款。该处罚是监管部门依据相关环保及行政处罚法规作出的合规警示,虽单笔罚款金额对企业经营影响有限,但直接关联企业作业合规信用记录,提醒涉船企业需严格落实水上污染相关作业的报备要求,规避后续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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