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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新疆军队退休的原某大学执教、邳州人刘教授微信一条关于家乡民风民俗的视频,并留言:建议下大力整治长期存在的社风民风问题:如要彩礼过多、办丧事大摆排场、田里坟地太多、儿媳骂婆婆等丑陋习俗。

我回复说:辨证看待,有些习俗是大环境及一些特殊背景下产生的。比如彩礼,这是中国几千来的婚俗文化,是婚姻的一种契约,古时“三聘六书”……后来是传柬(衣料:几件),现在从数字看重了些,但如果和经济水平比,也差不多。现在总说彩礼多少,其实与女方来说,陪嫁也不低……说到底大部分家庭是为了青年夫妻结婚后,生活能有基本保障或是更好一些,毕竟现在各种消费太高了。其他尤其是儿媳骂婆婆,极少现象,且也多方面原因,可以说是自媒体问题。

回复后就忘记了,因为我并没有多在意,网络的评论是不可以对或错来评说的,现在可能会因为某一个特别现象会在网络上发酵成普遍的问题,不能以偏概全。

几天前,教授又发来了他撰写“怎样看待高价彩礼之现象?”问我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习俗,我的看法就是:辨证地看。民间习俗交给历史,它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发生变化,不能靠某一种强制的手段来治理以达到杜绝或根绝。如:“破四旧” “立新风”曾经影响了一代人,那代人有的步行结婚,有的自行车接媳妇。可最终旧习俗没有根治,新习俗也没有立起来。一些习俗的形成和消亡,终究是多方面因素形成的。比如,旧时男人留辫子、穿长衫着马褂,后来中山装,八十年代青年穿喇叭裤,现代的年青女性衣着的暴露……等,都不是靠某些人为手段来实现相像的样子的。

再来看“彩礼”,不能简单地以“彩礼重”或说“卖女儿”来评说或“污蔑”女性,如果从历史上看,不正是因为女性没有地位及经济来源造成的吗?女性从一出生,就被定了位,没有个人之位,“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是依附于男人而存在的。这种现象,刘向的《列女传》所载就充分地证明。清咸丰《邳州志》也载对于列女的记述掌握尺度为:“士有百行,女惟一终,于妇德则先节而后烈,于女道则先烈而后贞;先王尊生而重身,妇道无成而代终,故先节而后烈;女子无以身许人,有杀生成仁,故先烈而后贞。”看,女人一生“从人者也”,这个人,指的是男人。

教授文中谈到了是传统风俗和面子攀比、家庭经济、男女不平衡、导致两代人生活问题,等等。也谈到了地方该下大力气整治……

确实如教授所谈的因素,但一个地方的风俗不是一天两天甚或是一个时代而形成的,是随一个地方历史发展而慢慢形成的一种风俗文化,这种文化与每个时代的社会、经济、人文、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不能局限于把些不良习俗归结于某一方面或某一方的责任或问题。

从历史看,彩礼,古礼称纳征,属于传统“六礼”之一。《仪礼•士昏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本义不是女方家庭出卖女儿的身价。是男方向女方家族表达郑重聘定的信物,是婚约成立的礼仪凭证。礼物本身,早期是束帛、鹿皮,看重礼的象征意义,财物数额并不追求奢华。 两汉至唐宋,贵族之家聘礼丰厚;民间大体仍重仪式,普通百姓财物有限。宋元以后,商品经济发展,民间婚俗慢慢发生偏转,民间逐渐把纳聘礼物的多少视作男方家境、脸面的标尺;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嫁女以索取钱财补贴家中儿子婚事(俗称“以嫁济娶”)的现实倾向。 明清苏北、鲁南一带婚俗就为“侈于妆奁、厚于聘财”,这个时候,不但是男方纳聘厚礼,女方嫁妆也比较侈华。

新中国建立后一段时间,旧的重彩礼习俗一度受到抑制;改革开放以后,乡村经济提升,人口流动、婚恋格局改变,彩礼问题重新凸显。原本的礼仪信物,逐步演变为兼具礼仪、以数字多少衡量,成为家庭博弈的现实产物。彩礼,由初起的衣料,按件或身计算,几件到几身(褂子、下裤合为身)不等;布料由初期的洋布、的确良到毛呢类料子……总之,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内容在逐渐变化。

过去,经媒人介绍后,男女双方没意见,男方便给女方添置从头到脚的一身,意为见面礼。进入21世纪后,内容不断翻新,见面礼,由衣物变为人民币101元、1001元、10001元,意为:百里挑一、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特殊情况更是五花八门。

仅从数字看,婚俗似乎变了味,把婚恋当成了商品交换,“礼仪”上的礼数上也逐渐加“重”,但如果从经济发展水平上来看,似乎也没有多么地可恶可憎。再者从另一个发展层面上来看,正说明了人民生活提高了,一切都在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现在总说彩礼多少多少,其实根本上来看,就是一种礼俗,结婚后大都带回到小家。再者,随着彩礼的增加,女方家陪嫁也水涨船高,以前娘家陪六件、八件,现在陪嫁也和彩礼不相上下,男方有房,女方陪装修、家电;男方彩礼10万、女方陪轿车,等等。特殊情况除外,如女骗彩礼、男骗结婚,皆属个案,不言。但大部分家庭是为了青年夫妻结婚后,生活能有基本保障或是更好一些。

从根源上、简单地分析看:

(1)地方文化的“面子”与“攀比”心作怪。

邻里之间互相参照,谁家彩礼高,被解读为男方看重女方、姑娘身价高。逐渐形成隐性的心理预期,一个看一个,一村看一村,逐渐蔓延到一个地域……。很多家庭本身未必愿意要求高彩礼,但迫于周围舆论压力,“不能比别人家少”,被动抬高心理价位。我身边还发生过一个真实案例,女方母亲说,女儿找对象,不要彩礼,也不要求有房,因为现代社会,谁家儿子结婚还能让住在露水地?可笑的是,在谈对象时,男方家居然说:她家条件也不错,怎么什么都不要求?莫非女儿有什么问题?

(2)男女性别比例差距因素。

尤其是鲁苏皖交界一带,受传统影响,男尊女卑,男性是传宗接代,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村男性远远高于女性,造成比例失调,客观上强化女方议价地位,容易推高聘金数额。

(3)对一些知性女性来说,是一种契约。

在当今社会,年青人一边讲究恋爱自由,一边又借着彩礼重而不愿结婚。对一部分女性,尤其是知识女性来说,在就业环境里,不占据优势,工作压力大,她们还是处于弱势地位,没有一定的经济约束,便使得一部分男性没有责任感,一旦发生婚变,男性无所谓,但对大多数女性来说是被动的,有了彩礼的约束,也是男性对女性的一个约定,要付出代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婚姻稳定。

回看礼俗观念,纳征不可废,但不可奢。彩礼本身并不是恶俗;发生问题,在于风俗流变之后,财物压倒礼义。理想状态应当是保留聘定的礼仪形式,以象征性财物表达郑重;彩礼优先回流到新婚小家庭;摒弃“以嫁济娶”、邻里竞奢的旧惯性;同时也要配套完善乡村养老社会保障,从根源消解家庭层面索要高额彩礼的现实动机,而不只是单纯依靠道德劝说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