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3日,韩国新版刑法间谍罪条款正式生效。这是1953年韩国制定刑法以来,间谍罪条款最大幅度的一次修改。
根据新规,间谍罪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朝鲜”扩大到“外国或与之相当的团体”,为外国窃取国家机密者,最低判三年,最高三十年。半导体、显示器、动力电池、AI的未公开信息,全部被塞进了“国家机密”的筐里。
表面上看,韩国是在“保护技术”。但把这次修法拆开来看,它反映的其实是韩国在半导体产业竞争、中美博弈和技术安全三个维度上同时承受的压力。
为什么韩国突然修改间谍罪条款?释放了什么信号?
修法前,韩国的间谍罪只适用于为朝鲜从事间谍活动的行为。如果一家韩国企业的工程师把DRAM核心技术泄露给中国企业,检方只能依据《产业技术保护法》起诉,法定刑期“15年以下”,实际判决往往更轻。而刑法间谍罪的最低刑期是7年,威慑力完全不同。
这个漏洞不是理论上的,去年韩国警方查获33起技术泄密案,超过一半与中国有关,半导体是主要目标。三星电子前研究员向中国长鑫存储泄露DRAM技术,仅被判7年。正是这些具体案件,让“把产业间谍按间谍罪处理”的呼声在国会持续了多年,最终促成了修法。
但更深层的原因,是韩国半导体产业正在失去安全感。
韩国在存储芯片领域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三星和SK海力士的DRAM和NAND全球份额加起来超过六成。然而,长江存储和长鑫存储等中国竞争对手正在快速缩小技术差距。对于韩国来说,半导体不是一般产业,而是经济命脉。
当技术优势不再绝对稳固时,“被追赶”的焦虑就会转化为“防偷窃”的立法冲动。韩国国家情报院在修法通过时明确表态,新法将“增强韩国防止半导体、显示器、电池和AI等战略技术泄露的能力”。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技术领先是韩国最后的护城河,如果连这道墙都守不住,韩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将面临根本性动摇。
更重要的是,中美博弈的挤压效应。 彭博社在修法前夕的报道中直言,美国对韩国的要求非常明确。“不要成为薄弱环节,不要再把你们所有的技术泄露给中国”。
美国在芯片出口管制上层层加码,韩国作为美国在半导体领域的核心盟友,很难在这个问题上置身事外。但韩国又不可能完全切断与中国的经济联系,中国是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韩国半导体企业在中国有大量生产和销售布局。
修法不点名中国,正是这种两难处境的体现:既要在安全层面配合美国,又要在经济层面避免过度刺激中国。中国外交部在修法生效前的回应也印证了这一点,中方要求韩国“保障企业正常投资经营活动”,“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
新法的实施效果,远没有纸面看起来那么干脆。
间谍罪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泄露的信息构成“国家机密”,且行为是在“外国政府或政府级组织的指令、指使或其他意思联络下”实施的。
韩国西京大学军事科学教授蔡成俊指出,这意味着检方必须证实有“国家力量的介入”,而这类证据的获取极其困难。国家核心技术并不自动等同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机密”,两者之间的法律鸿沟不是一次修法就能填平的。如果拿不到“国家力量介入”的证据,案件仍然只能退回《产业技术保护法》的框架,新法的威慑力就会打折扣。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次修法可能产生的外溢效应。 间谍罪在韩国属于可以适用通信秘密保护法的罪名,这意味着只要存在涉外技术泄露的嫌疑,调查机关在证据尚未完全坐实的情况下,就可以启动监听等侦查手段。对于在韩国设有研发中心或与韩国企业有技术合作的外国公司来说,合规边界正在变得模糊。
从1953年到2026年,韩国用了73年才第一次把间谍罪的大门从朝鲜推开到全世界。这扇门打开的时机,恰好是韩国半导体优势遭遇最大挑战、中美技术竞争最激烈的时刻。
修法的初衷是守住技术优势,但技术优势从来不是靠法律条文守住的,它靠的是持续的研发投入、完整的产业生态和开放的国际合作。当法律把“技术保密”的门槛越抬越高,真正被挡在门外的,可能不只是间谍,还有正常的学术交流、人才流动和跨境技术合作。
韩国在保护技术的同时,也在给自己建造一个越来越封闭的技术生态,注定作茧自缚。这笔账,现在还算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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