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近日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全日制在读、因特殊原因缴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节俭,并符合烈士子女、孤儿、父母一级残疾、本人四级以上残疾、患重特大疾病致家庭负债等条件之一。但通知同时明确,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直接取消减免资格;流程含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审核。 该校2016年试行办法就已有这一条,并非今年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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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把吸烟、酗酒等纳入困难生资助“否决项”的,不止川大。公开报道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本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里写明,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不予认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规定嗜烟、酗酒、赌博者不能认定为困难生,抽烟酗酒者也难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重庆方面,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控烟规定对在非吸烟区多次违规吸烟、拒不改正者,可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奖及资助资格,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重庆财经学院等也有类似约束。 整体看,这类条款多出现在学费减免、困难认定、临时补助三类文件里,不是某一家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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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也随之而来。反对者认为,家庭困难与否应以客观经济条件判定,吸烟属于个人生活习惯,二者不宜直接挂钩,不应“一刀切”。有网友留言:“有些学生只是一时染上坏习惯,家里确实困难、学费压力巨大,不能因为一个习惯就全盘否定”。还有人质疑:贫困认定的核心指标难道不是家庭收入、低保、建档立卡这些客观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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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则指出,学费减免是公共资源,目的是兜底真正无力承担学费的寒门学子。受助者应当保持节俭,吸烟属于额外消费,设置该条款契合资助初衷。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对有烟瘾的学生而言,买烟可能在日常生活支出中占到相当比重,高校总体是在控烟,规定的出发点是促进学生戒掉香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他还提到,长期吸烟通常不隐蔽,无论在宿舍还是教室都容易被同学、老师留意到,高校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也已有一套民主评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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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你赞成四川大学的做法吗?你认为吸烟该不该和困难资助挂钩?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