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推模式的拐点时刻,快到了。

日前, 广东商格律师事务所被 东莞市司法局作出吊销 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相关文书显示,该律所通过网络推广开展债务化解业务,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的行为。

据司法部门统计核查,该企业投流等各项成本支出共计1015.2万元,获签合同9824个,收取费用1019.0017万元,获得利润38017元。

你没看错,成本支出一千万,利润不到4万。 这就是某些网推所的现实。很多成本消耗在网络投流、直播短视频运营、销售提成等获客环节,相对于折腾半天,为平台营收和促进普通劳动者就业,做贡献了。

最悲催的是,最后律所被吊销许可证,好不容易挣来的38017元,还被司法局作为违法所得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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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格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3月16日成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30万元,律所人数共13人。

公开报道显示,商格长期由第三方在网上投“债务协商”“停息减免”的广告,负债人刷到视频,留下电话,销售跟进,成交之后,案子再送进律所。

律师事务所与第三方按一定比例分别向委托人收取律师费。在实际个案中,商格所按每个案件固定收取律师费500元,其余剩下的费用由第三方自行收取,归第三方所有,且没有向委托人开具发票。

据统计核查,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务化解合同9824个,每个案件收取律师费500元,13名律师要处理9824个案件,每人平均要办700多个案子

人力根本无法支撑正常的案件跟进。所谓法律服务,只能沦为流水线式的模板化操作。

广东商格事件,不是个例。现在网推模式已经不是合规不合规的问题了,而是折腾半天,不但法律风险巨大,还不挣钱。

为什么会这样?本质上说是律所主任不懂品牌以及新媒体营销的内在逻辑造成的。

现在的很多律所主任,只要一提到运营新媒体,就是“案件转化怎么样”,没人真正关心品牌,也不懂新媒体品牌营销是怎么回事。

这种短视的思维导致头部大型律所之外的律所,新媒体负责人多半被一帮做网络销售的人占据。在新媒体运营负责人不懂品牌只懂销售、完全依赖于网络投流的情况下,律所等于把成本控制权完全拱手交给了各个平台。

随着平台不断将流量涨价,律所的投流成本大幅提高。而不懂法律的销售们,带进来的大量案件都是传统律所几乎不可能接的、根本不应该进入律师服务领域的、除了靠骗不可能有营利的超劣质案源。

再加上恶性低价竞争、第三方管理混乱等原因,当下的网推模式已经到了早点晚点都一定必死的阶段。

而实际上,很多律师以及少数律所非常善于玩品牌营销。通过个人自媒体、线下活动、私域传播等多种方式,实现了个人品牌与优质案件并进的良性循环。

但,快死的还在组织人手在抖音上吹着牛逼,能行的都在闷头挣钱,啥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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