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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嘉汇大厦小区、晴园小区

上虞谢塘江南人家

相关业主注意了

这笔钱要“退还”了!

嘉汇大厦

嘉汇大厦小区(或大厦)交付使用已满8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拟退还绍兴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存的物业保修金

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止。

业主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物业公司、业委会(没有业委会向社区)反映,并由物业公司、业委会(没有业委会的由社区)向我中心提交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绍兴市越城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科

2026年9月22日

晴园小区

晴园小区(或大厦)交付使用已满8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拟退还绍兴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存的物业保修金。

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止。

业主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物业公司、业委会(没有业委会向社区)反映,并由物业公司、业委会(没有业委会的由社区)向我中心提交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绍兴市越城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科

2026年9月21日

谢塘江南人家

绍兴上虞达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谢塘江南人家(☑住宅、□大厦)于2012年9月14日按规定交存了物业保修金111206.00元,目前该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满八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中心拟经公示后退还物业保修金余额111206.00元。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谢塘镇晋润社区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2506225;联系单位:建设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期满相关业主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退还物业保修金。

特此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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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王良律师 1377731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