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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白刚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大沽口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通航秩序监管、督促航运相关主体落实法定报告义务的具体体现。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白刚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航运相关从业者敲响了合规操作的警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白刚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2092000077-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1329*******3952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4 作出处罚机关大沽口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白刚,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92000077-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29*******3952,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大沽口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白刚成立日期2024年2月26日,法定代表人白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红糟房正街7号附2号(自主承诺)。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处罚针对自然人白刚,系其所属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被大沽口海事局依法处以800元罚款。该处罚严格依据两部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需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义务,合规开展航行作业,规避同类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