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活力海勃湾)
关于禁止非法采挖
野生沙葱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野生沙葱是生长在我市荒漠草原上的独特植物,虽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但非法擅自采挖,尤其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擅自采挖、采摘均属于违法行为,不以自用、少量为由豁免处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非法采挖野生沙葱、破坏草原及荒漠植被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在内蒙古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采挖或进行规模化牟利采挖的,依法从重处罚;对阻挠、抗拒管护执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野生沙葱不仅为草原增添了生机,更在防风固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擅自采挖不仅毁坏草场植被,还影响沙葱种子次年的传播。在此,我们向全市市民倡议:深刻认识到保护草原生态的重要性,自觉抵制采挖野生沙葱的行为,如发现有人擅自采挖野生沙葱,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草原生态安全。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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