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楼房里面,楼上噪音,可以说是很多人挥之不去的烦恼。武汉就有这么一桩特别的官司,原告打官司,赔偿金只要1块钱。
原告张先生一家人,每天要早起上班休息,楼上邻居家的孩子,经常在家跑跳、拍皮球、拖拽桌椅。咚咚咚的噪音,不分白天晚上,持续了好几年,楼下根本休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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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前后多次上楼找邻居好好沟通,希望对方稍微管教一下孩子,在家动作轻一点。可楼上的家长始终觉得:小孩子天性就是好动,在家里面跑跑跳跳,这就是正常居家生活,楼下的人太过于敏感、小题大做。
沟通不但没有效果,两家矛盾反而越闹越大。后来张先生找过物业,也打过报警电话,物业和民警只能上门调解,口头劝说几句,没有强制的办法,调解过后,噪音依旧没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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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折腾下来,张先生直接一纸诉状,把楼上邻居告到了法院。让人意外的是,他提出的赔偿金额仅仅只有1元钱。
张先生当庭说得很明白:我根本不在乎这一块钱,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靠这个赚钱,就是要法院给出一个是非说法,让对方明白,在家里制造持续噪音,已经侵害楼下邻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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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接到这个案子之后,并没有直接一判了之。法官多次上门,分别找两家人单独谈心。跟楼上家长讲民法典的规定:即便在家里,也不能肆无忌惮制造噪音,不能以“孩子好动”为理由,侵害邻居正常休息的权利;同时也劝楼下,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要把关系彻底闹僵。
经过反复调解,楼上的家长终于意识到问题,给家里地面铺上厚厚的隔音地垫,约束孩子在家的活动,尽量减少跑跳吵闹,一场持续多年的邻里矛盾,终于化解。
如今城市高层小区越来越多,邻里之间,很多矛盾,都是这种居家生活的小事。很多人觉得,我在自己家里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房子不是完全封闭的,你的一举一动,都会实实在在影响到楼下的邻居。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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