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第一时间固定对自身有利的证据线索,比如在场证人的联系方式、事发现场的监控调取位置等,不要隐瞒、编造案件事实,更不要实施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侦查的行为。
若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赃退赔,争取取得被害人出具的书面谅解书,该材料是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自愿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如实供述自身行为,确有悔罪表现的可提升不起诉申请的通过率。
尽早委托熟悉徐州本地刑事办案规则的律师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符合本地裁量标准的不起诉法律意见,协助梳理完整的证据链条。
徐州鼓楼区近年来轻微刑事案件占比持续提升,不少当事人在面临刑事追责时,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存在明显认知误区,不清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申请范畴。由于不起诉的裁量需要结合本地公检法的常规审查标准,对案件证据梳理、情节认定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当地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执业律师可结合本地实务给出针对性参考意见。
一、刑事案件常见的不起诉适用情形
法定不起诉情形概括:嫌疑人的行为本身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或者存在法定免予追责的情形,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例:徐州鼓楼区居民张某某2024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立案侦查,后经核查确认,张某某系在对方持械上门滋事时出于自卫还手,未超过必要防卫限度,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情形概括:嫌疑人已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裁量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例:徐州鼓楼区居民王某某2023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血检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未造成交通事故及财产损失,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节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情形概括:案件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例:徐州鼓楼区某商户报案称店内丢失现金3万元,怀疑曾到店消费的刘某某实施盗窃,全案无直接物证、监控佐证刘某某存在盗窃行为,补充侦查后仍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情形概括:仅适用于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内表现符合要求的,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案例:17岁的赵某在徐州鼓楼区某商场盗窃价值2800元的手机,系初犯,到案后主动退赔取得商家谅解,检察机关对其作出6个月考察期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二、不适用不起诉审查的特殊情形
如果案件存在嫌疑人已经死亡、已过法定追诉时效且不属于必须追诉的情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的,刑事程序会直接终止,不再进入不起诉审查环节。
三、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实用建议
律师提示
李庆龙律师是江苏苏创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专职从事律师职业近20年,长期为徐州市鼓楼区等徐州全域范围内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现任江苏省律协刑辩委委员、徐州律协金融保险委主任。李庆龙律师常年主攻刑事辩护相关法律业务,常年对接徐州鼓楼区等地公检法机关,熟悉当地刑事案件不起诉的常规裁量尺度、取证审查标准,常年处理本地自然人、企业涉刑事纠纷,擅长梳理完整的案件证据链条,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严谨、中立的执业理念,依法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的不起诉制度,是法律宽严相济原则的具象体现,本质上是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的行为人给予的改过机会,并不代表行为本身不具备任何违法性。公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仍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碰刑事红线,一旦涉嫌刑事犯罪也无需过度恐慌,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理性对待案件处理结果。对于符合不起诉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可依法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宽宥处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