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海旭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法理情理相融的工作理念,通过联动被执行人亲属搭建温情沟通桥梁,成功促成案件当事人和解履约,高效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以柔性司法举措化解执行难题。
王某因向某涂料有限公司采购涂料,累计产生4.5万元货款债务。涂料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王某长期消极拖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涂料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全方位财产查控工作,全面排查王某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等各类财产线索,并依法对其账户、网络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措施。经查,王某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的存款及有效可处置财产。同时,王某规避执行意图明确,长期拒接法院传唤,即便偶尔取得联系,也以身处外地、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反复推诿,拒不配合履约。
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多次实地走访核实,发现王某户籍地为长春周边村镇,早已不在户籍地居住,且在长春市无固定登记住所,传统线下传唤、实地核查等常规执行渠道全面受阻,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彻底实质性化解纠纷,打通执行堵点,执行干警打破仅针对被执行人本人开展工作的单一模式,转变办案思路,细致梳理王某家庭关联信息。在严格遵守执行规范、依法依规履职、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法官主动联系王某配偶,开展沟通疏导工作。
沟通初期,王某配偶抵触情绪强烈,以双方已分居为由,主张涉案债务与自身无关,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多次申请法院解除财产管控措施。针对其法律认知误区,执行法官坚持温情疏导、耐心释法,清晰厘清法律边界与司法履职依据,向其明确告知:生效法律文书具备法定强制执行力,债务人必须依法按期清偿债务;刻意躲避、消极规避执行,无法免除还款义务,还将面临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罚款、拘留,对个人及家庭生产生活均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在执行干警法理相融的细致劝导下,王某配偶充分认清案件事实、明晰拒不履约的法律后果,主动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此后,其多次劝说王某正视债务问题、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在亲属的耐心劝解与积极协调下,长期规避执行的王某彻底消除抵触心理,主动前往法院配合案件执行。
法官紧抓有利契机,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调解工作。一方面,严肃告诫王某消极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坚守司法刚性与权威;另一方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王某的实际经济状况与履约难处,居中双向疏导、协调双方诉求。涂料公司鉴于王某主动配合、诚恳认错的履约态度,对涉案债务产生的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予以全部减免,仅保留剩余货款本金由王某清偿。最终,双方自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按协议约定足额结清剩余款项,该案圆满执结。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