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法院公开招租公告

为严格规范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松潘县人民法院现就一处临街铺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广泛征集合规意向承租人,现将相关事项正式公示如下:

铺面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铺面坐落于松潘县古城区域(门牌号:进安镇北街78-1号),招租后可依法依规用于合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经营项目。

本次招租核心规则

  • 本次招租不设最低报价限制,以合规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高低作为核心遴选判定依据, 报价最小计价单位为千元,仅接受千元整数报价。

  • 本次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金按年支付,实行 “先付租金后使用” 原则,签订租赁合同前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

  •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租户在报价、资质、履约条件等全部要素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完全一致时,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无失信惩戒记录,无违法经营不良记录,能够正常履行承租相关权责义务。

报名及咨询相关事宜

  • 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方案、报价承诺书(经营方案:说明经营业态;报价承诺书:确认知晓招租规则,填报租金,承诺材料真实,履约守信)。

  • 本次招租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咨询电话:0837-7232710,报名地点:松潘县人民法院。

  • 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维修及经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擅自转租、改动房屋结构及违规经营。

松潘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