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

事关天津今冬供暖

需要办理停复热的宝子们请注意

9月30日截止!

抓紧办理!

一、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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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建公用〔2010〕1195号)第三条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

二、期限与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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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

2.实施范围包括供用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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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渠道及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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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下办理

房主本人办理: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他人代办: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主有效身份证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房主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线上办理

关注“天津能源供热”服务号,进入“业务办理-停复热办理”,上传房屋权属证明+房主身份证,等待审核通过即可。如需帮助,也可通过“业务办理-在线服务”,视频连线“空中客服”,专员面对面指导办理,省时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