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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架:马基雅维利式写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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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终结》(The End of Everything)作者、2026年布克奖短名单入围者,谈他最喜欢的文具、如何从海滨小镇寻找灵感,以及那些塑造了他写作的书。
我的布克奖长名单入围作品背后的灵感
英国东海岸那些以艺术闻名的小镇,为小说提供了故事发生的背景。我非常喜欢那一带海岸线,从黑斯廷斯一路沿着海岸到泰晤士河,甚至一直延伸到萨福克郡。
时事则为小说提供了主题和讽刺的对象:当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一切期待和解释,都变成一场持续不断的灾难时,可我们仍然必须继续生活下去——会发生什么?
让我爱上阅读的书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近乎疯狂地阅读。小时候,我家的楼上有一个塞满书的大柜子。你甚至可以爬进柜子里,坐在那些落满灰尘的平装书堆中间——那是某个人的私人藏书,记录着长达30年的阅读历史。
我所有的英雄都在那里:莱斯利·查特里斯(Leslie Charteris)和他的圣徒;米奇·斯皮兰(Mickey Spillane)和迈克·哈默(Mike Hammer);阿尔弗雷德·贝斯特(Alfred Bester)以及那个凶猛的复仇者格利·福伊尔(Gully Foyle)。
全都是通俗小说,全都是垃圾文学;全都是会走路、会说话的惊险小说和科幻小说。那是真正的教育。
我母亲对此嗤之以鼻,甚至不认这批书是家里的东西,而我始终不知道那究竟代表着谁的阅读史。楼下的客厅里,我们则摆着三层书架,陈列着一些更加体面的书。
让我产生成为作家念头的书
中学时,我被推荐把W. H. 戴维斯(W. H. Davies)的《超级流浪汉自传》(Autobiography of a Super-Tramp)作为课外读物。
流浪汉的生活。搭货运火车四处漂泊。污垢、饥饿、天气、冒险、被截断的肢体。13岁的时候,你还能奢求什么呢?
这是我后来对“肮脏流浪式”攀岩生活产生痴迷的一个完美入口,并最终促成了《攀岩者》(Climbers)——我在书中呈现了这种经历在英国所留下的、悲伤而被驯化后的版本。(还可以参见《柳林风声》中的《水鼠的故事》。)
我一读再读的书
这样的书实在太多了。
大约16岁的时候,我开始读《魔戒》。整整十年里,我每年至少读一遍。然后,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厌恶感。我再也不想读它、看它,甚至不想听任何关于它的事情。
那些让人痴迷的书,就像旧情人。
你与它们分别一两年后再次见面,会突然疑惑:我当初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它们?
我已经读过成千上万本书。它们每一本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有一些东西想要表达,而当我理解了它们究竟想说什么时,我或多或少都会被那种力量压倒。
改变我看待世界方式的书
如果公平地说,要谈“影响”这个过程,那应该是一份足足有我整条手臂那么长的书单。把焦点集中在某一本书上,会把事情过度简化。
但还是以我大约16岁时的阅读为例:L. P. 哈特利(L. P. Hartley)的《中间人》(The Go-Between)让我第一次睁眼看见成人世界;随后没过多久,阿兰·罗伯-格里耶(Alain Robbe-Grillet)的《橡皮》(The Erasers)又以它那种冷淡、平直的呈现方式震撼了我。我立刻开始思考:能不能借用罗伯-格里耶那种被侵蚀、被削平的视角,来呈现哈特利笔下那种由秘密与激情构成的混乱?16岁,你还有太多东西需要学习。
让我改变思考小说方式的书
我一直在改变自己思考小说的方式,而且很多时候,是理论促成了这种改变。我把理论看成一个工具箱,里面装满了闪闪发亮的新扳手,可以用来拆解和重新组装你正在创作的东西;也可以帮助你找到一条逃生通道,从作品在过去几年里把自己困进去的某个陷阱中脱身。最好的理论本身也具有某种诡异的诗意。
可能对我看待写作的方式产生最大改变的,是热拉尔·热奈特(Gérard Genette)的《叙事话语》(Narrative Discourse)。这本书通过把叙事理解为对时间的管理,拆解了小说中的时间。
最近,我接连读了马拉奇尼(A. V. Marraccini)的《我们这些寄生虫》(We the Parasites)和克里斯蒂娜·图多尔-西德里(Christina Tudor-Sideri)的《迷宫之下》(Under the Sign of the Labyrinth)。
这两本书都是艺术与文学、理论与传记、事件与事件所承载的符号、画面与其“图像诗性阐释”(ekphrasis)的华美混合物。我热爱技巧,但无论写作还是阅读,我与一本书的总体关系始终是浪漫的。
我现在正在读的书
说到理论,我最近正在重读奥利维娅·莱恩(Olivia Laing)的《怪天气》(Funny Weather)。这是她为艺术杂志《弗里兹》(Frieze)以及其他刊物撰写的文章合集。这些文章放在“怪天气”这个标题之下非常自然。
它们谈论的不只是艺术;即便它们只谈艺术,谈论的也远远不止艺术。莱恩试图寻找艺术与这个世界所面临的各种紧急状态之间那种具有修复作用的关系。从一个作家的角度来看,最让我像以往一样既欣喜又困惑的,是她们同时制造意象与论证的能力。她们把这两者纠缠在一起,让它们像矿脉一样彼此穿行。
这就是当代非虚构写作最好的状态——把科学与诗歌、个人与政治、字面意义与隐喻意义交织在一起的艺术。我真希望自己也知道怎样才能像她们一样把这件事做得这么好。
我最喜欢在哪里阅读
有一段时间,我住在伦敦的巴恩斯——那里是伦敦那些富裕村镇中的一个。大多数下午,我都会拿着一本书,带着猫一起回到自己的房间。猫睡觉,我读书。是的,那是一段田园诗般的生活。不过,就像大多数田园诗一样,它注定是短暂的;而且直到它结束,我才意识到这一点。
简·安妮·菲利普斯(Jane Anne Phillips)的《黑色门票》(Black Tickets)、琼·狄迪恩(Joan Didion)的《随它去》(Play It As It Lays),以及丹尼斯·约翰逊(Denis Johnson)的《吊死者的复苏》(Resuscitation of a Hanged Man),与女房东那些英国玫瑰构成了一种奇异的反差。
有时会有一只松鼠跑到阳台上,在那里翻找东西,直到把猫吵醒;然后它隔着窗户对着猫露出一副嘲讽的神情。我喜欢在火车上阅读。
我最喜欢在哪里、什么时候写作,以及我需要的工具
我会一直使用笔记本。我偏爱尺寸较小的Moleskine笔记本,总是黑色封面,并且使用方格纸。笔则是无印良品(Muji)的0.5毫米笔,红色和黑色各一支。
我会把笔记誊写进电脑文件里,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修改。大量真正的写作其实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完成的:一开始只是一个笔记,后来已经逐渐变成了小说。
过去,我还曾以自己可以在任何地方写作而自豪。现在,我会焦虑地坐在笔记本电脑前,需要安静的环境,否则就无法集中注意力。
那本每个人都应该读的布克奖获奖作品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Penelope Fitzgerald)于1979年获得布克奖的作品《离岸》(Offshore),讲述了一群生活在巴特西湾泰晤士河上的船屋中的、处境不稳定的边缘人。
这本书同时让人笑得喘不过气,又令人十分动容。菲茨杰拉德以一种机智、轻盈、经过精心雕琢,同时又极其易读的方式写作。这种写作真正无可模仿。
看完麦·约翰·哈里森的访谈,你会想读他的作品吗?读过本届布克奖短名单的文学脑袋们又会觉得哪一本会得奖呢?也欢迎参与投票,并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想法与感受。
作者:M. John Harrison
编译:蛮蛮
审校:Larry
来源:thebookerpriz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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