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讨薪未果,心一横,入户拿走雇主6000元“抵工资”。最终被民警追击千里,抓了回去。刑事拘留,案底是留下了。

这件事前两天看到的时候就想写几句,但一直没想好,该怎么说。因为男子,确实犯罪了。但底色,是亚里士多德那句话,“贫穷不是罪恶,贫穷会让人做出罪恶的选择”。

盗窃罪,甚至可能会因为“入户”而加重情节。但我还是会同情他,因为从我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看,他不是想偷,他其实是想靠自己去“执行”一份没有人帮他执行的判决。

他既天真,又愚蠢,最主要是“太无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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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这么认为。

他为什么不通过维权的方法,来要回属于自己的薪资,而是非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呢。

我思考得出的答案是:成本。

法律给讨薪设定了复杂的程序和门槛,这些东西对完全不懂程序、不懂法律条例的老百姓来说,就是成本。

某些人说起来很简单,维权的路径清晰,协商、投诉、仲裁、诉讼。

可普通人在这条路径里看到的,是具体的“性价比”。换句话说,这一整条路径走下来,且不谈最终能不能走到“目的地”,仅仅路上极高的、隐形的成本,对那些“零工”来说,就难以负荷。

首先“时间成本”,仲裁和诉讼的流程可能长达好几个月,甚至更久,一个农民工、一个普通打工人,他有这么多时间来跟你耗吗?

其次是“证据成本”,这点是致命伤,很多打零工的,基本上都没有规范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谁起诉,谁举证,可事实上,他们根本举不了证。这可以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我花了时间和精力,最终仍可能要不回自己的工资。

就这一点,直接能让90%的人心灰意冷。

最后就是“经济成本”。6000块钱的工资,我说句实话,请律师肯定是不可能的,一个没弄好,这点钱还不够交律师费,到头来折腾了个寂寞。可不请律师,自己去跑程序……别说农民工,就是我想一想都烦的头皮发麻。

至此,当合法维权的成本,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高到昂贵的时候,他离用自己偏激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多远?

“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

他不想偷,但他也不想挨饿。他两个都不想,可社会却只给了他一个选项。所以我说,我还是挺同情那名男子的,他应该算是一个被逼到墙角的人吧,这才产生了“我拿回自己的东西不算偷”的朴素想法。

现实往往就是如此,最终他为了追讨这6000元工资,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6000元。据新闻描述,警方追回6000元后,根据程序,原封不动的还给了“雇主”。

因此,我也不是很明白,雇主的行为,算不算“有钱却不还”?如果算,那又是否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问了一位朋友,他告诉我:很难。因为这个罪名的门槛很高,首先就需要“相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个前提。

到这里,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因为现实,过于讽刺。它保护欠钱的人不受“私刑”,却保护不了讨钱的人不受饥饿。

还是加缪那句话,“在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里,最危险的不是罪犯,而是让普通人变成罪犯的规则”。那名男子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的办法来拿回属于自己的薪资?有人看到的,是他面前证据确凿的犯罪行为。而我除此之外,似乎还看到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这名“罪犯”背后,站着一群本该负责却缺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