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违反规定向待宰生猪注射盐酸肾上腺素

【基本案情】

2021年至2024年12月,为使猪肉保持水分、色泽鲜亮,被告人付某在屠宰前给生猪注射盐酸肾上腺素药水,将屠宰后的生猪销售谋利,销售金额共计1291.5万元。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待宰生猪注射盐酸肾上腺素药水后对外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1291.5万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付某认罪认罚。据此,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典型意义】

猪肉是人民群众肉类消费的主要品种,生猪屠宰是保障肉类安全的关键环节。个别不法商贩为使猪肉保持水分、色泽鲜亮,在屠宰前给生猪注射盐酸肾上腺素药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屠宰前为增重、锁水、美化肉色向待宰生猪注射药物。本案中,付某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性质恶劣。

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决不手软。本案警示广大生猪屠宰经营者,任何在屠宰环节注水、注药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从正规的市场和途径购买畜禽肉类及其制品,并注意查验相关肉类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标识。

案例二、郭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在种植蔬菜时非法使用农药甲拌磷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郭某某在种植芹菜时,明知甲拌磷(俗称“3911”)为禁用农药,不得对蔬菜使用,仍在灌溉时将甲拌磷加入水中进行灌根。后郭某某将种植的芹菜销售谋利,共售出1210斤。经抽检,涉案芹菜甲拌磷残留超标。

【裁判结果】

被告人郭某某在食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郭某某认罪认罚。据此,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典型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甲拌磷属于高毒类有机磷农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在蔬菜等农作物中使用。食用甲拌磷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造成损害,引发急性或慢性中毒。本案被告人在种植芹菜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灌根的行为,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此类犯罪,体现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守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鲜明态度,警示广大蔬菜种植者要严守农药使用规定,禁用农药决不使用、限用农药规范使用,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三、刘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非法收购病死猪肉予以储存销售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某系生肉摊及冷库经营者,2024年8月,某市行政执法机关在刘某某的冷库中查获大量冷冻猪肉。经查,刘某某购进病死猪肉后储存销售,总金额约27万元。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刘某某生产、销售金额达20万元以上,属《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刘某某认罪认罚。据此,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典型意义】

病死猪肉可能含有致病性微生物、耐热毒素及兽药残留,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我国严禁将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作为食用肉品进入市场销售。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明知购进的是病死猪肉,仍储存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性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某判处刑罚并处高额罚金,彰显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同时,也警示广大食品经营者要恪守法律底线,依法诚信经营。

案例四、周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利用网络社交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食品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在未核实某减肥食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信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以及发展下线的方式推广、销售该减肥食品。销售过程中,部分消费者反映服用后身体不适,但周某某仍继续销售,销售金额共计40.1万元,获利15.5万元。经鉴定,涉案减肥食品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销售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周某某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据此,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一万元。

【典型意义】

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国家已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在未核实某减肥食品的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信息、消费者反映服用后身体不适的情况下,继续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售卖,犯罪的隐蔽性强,容易逃避监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本案警示广大经营者,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销售来源不明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必将承担法律责任。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减肥食品时要谨慎辨别,特别是对宣称能快速减肥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因盲目追求减肥效果而忽视产品安全。

来源: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