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与被告顾某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5时。本次涉诉事项属于金融类常规纠纷审理范畴,将对当事双方的相关债权债务权责认定产生直接司法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顾某 案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2 15: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六法庭(B1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72221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孔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披露的开庭信息涉及主体为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件案由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对应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72221号,庭审安排于2026年11月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六法庭开展,该案件属于金融审判庭的常规审理案件,后续庭审结果将明确当事双方在小额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相关进展也将按照司法公开要求逐步对外公示。
天眼查数据显示,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沈洪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60人,注册资本636901.881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36901.881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苏州高新区运河铂湾金融广场8幢17-24楼。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5.5713%353934.47372025-06-30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7.6621%48800.17112025-06-30苏州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513%45546.82632025-06-30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4905%286002022-11-0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5924%228802022-11-01
点评分析
本次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参与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庭审,属于金融机构处置债权的常规司法流程。该案件后续判决将明确双方权责,助力公司厘清对应债权的合法追偿边界,是其合规开展资管业务、维护自身资产权益的正常举措,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额外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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