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当事人的亲属参与一场自发组织的聚餐,席间有多人饮用白酒,聚餐结束后醉酒的当事人亲属被同伴送回招待所休息。次日中午,同行人员发现其已无生命体征,经公安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死亡。事发后,部分参与聚餐的人员垫付了三万余元丧葬费用,但后续关于赔偿的问题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死者的妻子、母亲与三名子女作为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八名参与聚餐的人员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一百六十余万元。
案件进入办理阶段后,刘垚律师作为陕西诺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协助主办律师开展证据梳理工作。第一步便是调取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与报警记录,逐一核对当晚参与聚餐的人员名单、各自的饮酒情况、聚餐结束后的护送过程,把每一个细节对应的责任边界理清楚。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八名被告对死者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责任应当如何划分。
原告方最初认为,所有参与聚餐的人员都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照顾与救助的义务,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方则各执一词:组织者称自己已经提醒大家适量饮酒,也安排人员将醉酒者送回住处,事后支付的一万元只是人道主义补偿;同住的同伴称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已经尽到义务;其余部分没有饮酒、或者中途离场、没有劝酒行为的参与者,则主张自己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垚律师在梳理材料时结合自身婚姻家事领域的实务经验,先对所有被告的行为做了区分,没有笼统地将所有人归为同一责任主体,而是按照组织者、同饮者、护送者、未饮酒未劝酒人员这几类分别对应不同的注意义务,避免了追责对象模糊的问题。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对各方责任做出了认定。死者本人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身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的注意义务,因此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组织者作为饭局的发起者,且当晚自身并未饮酒,更应当留意同行人员的饮酒状态,妥善安置醉酒人员,最终被判决承担十万余元的赔偿责任;与死者同住招待所的同饮者,负有更高的看护照顾义务,被判决承担四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其余四名参与饮酒且没有尽到相应注意义务的同饮者,各自被判决承担两万余元的赔偿责任;而两名未饮酒、且全程参与护送醉酒者回住处的人员,因不存在过错,被判决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核算的全部合理损失合计一百四十四万余元,扣除各方已经垫付的费用后,对剩余部分的赔偿金额做出了最终判决,同时驳回了原告超出合理范围的其他诉讼请求。
刘垚律师在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也提到这类涉及人身损害、亲属关系的纠纷,最忌讳证据模糊。很多类似的聚餐意外事件,事发当时没有留存录音录像,后续各方各执一词,就需要通过官方的询问笔录,把当时的事实一点点还原。另外在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这类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公布的赔偿标准核算,不能随意抬高主张金额,否则不仅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沟通成本。
从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里,也能给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提个醒。第一,参与自发组织的聚餐时,组织者本身就带有更高的安全保障责任,不能以为只是组个局就没有后续义务;第二,同行的人如果发现同伴处于醉酒状态,不能简单把人送到房间就结束,需要确认其状态稳定、有人照看之后再离开;第三,如果自己没有饮酒、也没有实施劝酒行为,并且全程参与了护送、照料的过程,是可以依据这些事实主张自身无责的。
刘垚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七十余件,其中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办理相关案件五十余件,熟悉西安本地法院的案件审理流程,在处理涉及亲属权益、家庭财产关联的人身损害纠纷时,习惯先把各方的情感矛盾、事实证据梳理清楚,再确定具体的维权方案。对于西安本地有类似家事关联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前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润丰大厦31层3101,当面沟通案件的具体情况。
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没有做任何夸大的责任主张,而是客观按照每个人的行为边界划分责任,最终既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让没有过错的人员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家事相关的权益纠纷,从来不是越激烈的主张越好,把事实证据固定扎实,把责任边界梳理清晰,才是更稳妥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