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在网上盗版卖别人的书、软件、电影,真的会构成犯罪吗?
问:在网上盗版卖别人的书、软件、电影,真的会构成犯罪吗?
答(核心结论):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软件等,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很多人以为“网上转载、卖盗版”只是民事侵权,其实达到一定规模就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法律分析:侦查阶段,侵犯著作权案常由著作权人报案、平台投诉或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会固定侵权复制品数量、销售记录、获利金额,查封网站/店铺/服务器,扣押存储介质。律师会见要了解:行为人具体复制发行了什么作品、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获利多少、是自行上传还是转载、有无授权。很多案件是小规模售卖盗版,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需要核算。拘留和逮捕方面,一般先刑拘。如果涉案数量、金额不大、系初犯、能停止侵权并赔偿权利人取得谅解,律师可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对仅提供技术帮助、情节轻微的人员,取保空间更大。起诉和审判阶段,控方重点证明:“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或网络传播行为、侵权作品数量或违法所得达到入罪标准。辩护要点包括: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是否确有授权或合理使用(如适当引用)、数量与金额认定是否准确、主观是否明知侵权、是否单位行为。量刑上,一般情形3年以下,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3-10年。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复制品数量是核心指标。认罪认罚、停止侵权、赔偿权利人并取得谅解,是争取从轻、缓刑的关键。此类案件常涉及单位犯罪(公司以经营为名规模化盗版),应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相对不同。未成年人涉此罪较少,但若有,应结合年龄与责任能力处理。辩护角度,律师会重点核实授权链条、数量金额证据、主观明知和营利目的,同时推动权利人谅解、退赔,争取最轻处理。提醒家属:立即停止侵权、下架作品、主动赔偿,是降低刑事风险的务实之举。
律师观点:侵犯著作权案,家属常有的误区是“不就卖点盗版书/碟吗,能多大事”。等真被刑事立案才慌。我的建议是:一旦接到调查通知,第一动作不是删记录,而是立刻停止售卖、下架全部链接、保存好进销存账目——主动停止比被动查处轻得多。这类案子能不能轻判,看三样:卖了多少钱(违法所得)、卖了多少份(数量)、权利人愿不愿意出谅解。很多小本经营的,金额刚过线,只要赶紧赔钱拿到权利人谅解书,争取取保、缓刑甚至不起诉的空间都不小。另一个实务点:是不是“单位行为”。如果是公司统一安排你打工操作,你只是领工资的,责任主要在老板,你作为普通员工作用有限。把真实的授权情况、你的实际角色如实告诉律师,别替公司背锅,也别慌着销毁证据——那反而加重。最后,和解赔钱是最快的解法,别拖。
本文由北京董文秀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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