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巍山微视)

巍山县(时称蒙化县,1954年改名为巍山县)在民国时期没有专设检察机构,只有检察官。检察官均由县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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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检察官授级合影 】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蒙化县人民政府公安局行使起诉等检察职权。1955年3月,经中共巍山县委决定,抽调巍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连文清筹建巍山县人民检察院。1955年7月1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设检察长1人,专职干部2 人。办公地址设在县城北街,隶属云南省检察院大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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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成立之初的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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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学旁街3号检察办公地点的办公楼】

1956年11月分设巍山、永建2个检察院。1958年两县合并,成立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人保组。人保组成员又是公、检、法军管小组成员,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公、检、法三机关统一领导。1975年,县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交由县公安机关行使,取消了县人民检察院。1978年11月,巍山县委抽调陈家绩等3人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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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位于南诏镇南诏东路的巍山县检察院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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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

改革开放以来,恢复重建的巍山县检察院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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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新投入使用的检察技术办案办公大楼】

今天,巍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争创新业绩,勠力同心、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实、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活力新巍山贡献检察力量。

资料收集整理:马林霞

编辑:张娅芹

责任编辑:字金美

审核:张树禄

终审: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