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运行78年的韩国检察厅正式停止运作,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接替原有职能。这次机构更替,直接改写韩国延续数十年的权力制衡框架。李在明推动的检察体系重组,会直接终结过去数十年检察官手握侦查、起诉两项权限,针对卸任总统展开调查的模式,尹锡悦会成为这套旧制度下最后一名被检察系统深度调查的前总统。

要读懂这次变革,我们需要先回顾这套检察体系建立的由来。1948年韩国建国,设立检察厅。当时警方体系脱胎于殖民时期的治安机构,社会普遍不信任警方的调查能力。立法者选择把侦查权与起诉权一并交给检察系统,依靠检察官制衡警方滥用权力。这套安排在建国初期发挥作用,但是随着韩国政党轮替常态化,权力集中的检察厅慢慢卷入朝野对抗。

过去数十年,韩国总统卸任之后,频繁遭到检察机构调查。这种现象,仅仅是司法反腐,还是制度设计自带的缺陷?韩国检察厅长期同时掌握两项核心权限,办案检察官可以自主立案,安排人员开展搜查、传唤嫌疑人,收集证据,案件调查结束之后,再由同一套检察体系决定要不要提起公诉。调查和起诉由同一机构掌控,外部约束空间有限。检察官虽然名义上隶属于法务部,具体办案环节极少受到行政干预。

这种设置,让检察厅具备独立调查高层政治人物的能力。一旦政党轮替,在野阵营掌握检察系统资源,就可以启动针对前任政府重要人员的案件。韩国政坛反复出现的这种现象,根源不在于个别检察官个人好恶,而是制度把过大的权力集中在检察院。

尹锡悦在任期间,多次利用检察系统,调查共同民主党的高层人物。李在明本人在竞选阶段,就多次接受检方传唤。等到政权更迭,双方身份互换,检察厅启动针对尹锡悦相关案件的调查。这种你来我往的调查对抗,让大量韩国民众产生一种感受,司法调查变成政党打击对手的工具。

李在明推动的法案,主要改动就是拆分权限。侦查职能剥离,交给重大犯罪调查厅和警方;新设公诉厅,只保留提起公诉的工作。检察官不能再自行立案侦查,想要补充取证,只能要求警方完成,延续78年的组织架构就此取消。

国民力量党不会接受这样的改动,法案在国会表决阶段,在野党议员启动冗长辩论程序拖延进度,投票环节集体抵制。法案通过之后,在野党向宪法法院提交诉愿,主张新法案存在违宪问题。国民力量党的立场很清晰,他们认为,取消检察官补充侦查权限,会造成案件证据收集环节出现漏洞,降低打击重大犯罪的效率。

国民力量党还有一个现实考虑,他们所属的保守阵营,过去几十年深度依托检察系统的力量,完成对进步派政治人物的追责。这套旧体系一旦拆除,未来保守派再重新执政,就很难沿用同样方式,调查进步派的前总统与高层官员。

这次改革之后,韩国政坛持续多年的高层互查循环能不能就此停止?把侦查权和起诉权分开,确实能降低检察院随意启动政治案件的机会。侦查工作单独交给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部门只负责审核证据,判断是否起诉。两个机构互相独立,同一批人不能从头到尾掌控全部办案流程。但这次调整,无法消除韩国政党轮替自带的对抗惯性,新机构依旧可以被执政党影响,权力转移不等于中立性自动建立。

重大犯罪调查厅作为新设立机构,人员构成、内部规则,都要由本届政府搭建。机构成立初期,人事任命会打上执政党印记。等到未来保守派政党重新赢得大选,他们同样可以调整调查厅的人事,利用侦查权限针对进步派的政治对手。权力只是从检察官手里转移到新的调查机构,并没有建立完全超脱政党影响的外部监督机制。

韩国政坛的问题,并不只来源于检察厅。韩国国会拥有强大弹劾权限,媒体产业高度发达,财阀网络和政党深度绑定。只要朝野对立维持高强度,针对对手高层的调查动作,就会以其他形式继续出现。旧的工具消失,新的工具会被开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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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相关案件的调查由公调处和特检组启动,并非检察厅。他的诉讼流程不会因为机构撤销直接终止,案件审判依旧按原有节奏推进。等到机构改制落地,后续公诉工作转交公诉厅继续推进。尹锡悦的诉讼流程不会因为机构撤销直接终止,案件审判依旧按原有节奏推进。之后卸任的韩国总统,不会再面对拥有独立侦查权的检察厅。

这也是很多保守派政治人物难以接受的地方,旧体系的最大受益者和受害者同时退场,后续的政坛博弈,要更换一套规则。国民力量党担忧,新的框架之下,保守阵营失去最顺手的制度武器,未来政党轮替之后,他们的重要人物会少一层制衡对手的手段。

我们可以把韩国历次检察改革放到更长的时间线来看,过去三十年间,每一次总统换届,检察改革的路线就会发生反转。进步派上台,缩减检方权限;保守派上台,扩大检方权限。李在明这次改革力度最大,直接撤销机构。如果未来国民力量党重新掌权,他们完全可以推动新法案,修改甚至推翻本次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