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单位欠缴社保,职工在退休审核时才发现(或者才引起重视),开始了追讨社保的维权行动。但往往很不顺利,首先遇到的就是仲裁时效难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案件基本事实

田某1993年入职某公司储运中心,2001年调至公司销售中心,2006年4月公司才开始为田某缴纳社会保险,2009年12月田某从该公司离职。社保缴费记录仅记载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由该单位参保。

2025年田某办理退休时,发现1993年至2006年期间没有社保缴费记录,遂主张确认该时间段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25年11月田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田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核心诉求:确认1993.04—2006.03期间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目的是凭生效裁判文书,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该时段养老保险,认定对应工龄。

二、本案两大核心法律争议点

争议点1:确认劳动关系之诉,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其实,最高法早就明示劳动关系争议适用一年时效。

这是本案最关键的分歧。

1. 观点一(用人单位/仲裁机构常用):适用一年仲裁时效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田某2009年12月已经离职,双方劳动关系在2009年终止。从离职之日起,田某就应当核查工资、社保等权益。至2025年才申请仲裁,距离劳动关系终止已十余年,远超一年仲裁时效,仲裁委据此不予受理。

2. 观点二(劳动者一方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属于确认之诉,不适用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对过去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事实状态确认,属于程序上的确认之诉,并非主张支付工资、赔偿损失等给付请求。给付之诉适用仲裁时效,单纯事实确认不应受时效限制。田某陈述:2025年办理退休时才知晓社保缺失,才知道自身权益受损,时效起算点应当从2025年发现权利受损时起算。

司法实务现状:各地法院裁判尺度并不统一。

大多法院认为: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多年未主张,确认劳动关系请求受仲裁时效约束;

另有法院认为:单纯确认劳动关系属于确认之诉,不受仲裁时效限制,法院应当实体审理,审查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争议点2:如何认定1993年至2006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社保缴费记录不是认定劳动关系唯一依据,社保只是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没有缴纳社保不等于不存在劳动关系。

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 劳动者受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可用来举证的证据:入职登记表、岗位调动材料(本案田某1993储运中心、2001调销售中心,岗位调动记录是强证据)、工资发放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历年工作文件、业务单据等。

本案有利证据:田某存在单位内部跨部门调动的事实,能够佐证长期在岗工作。

不利之处:时间久远,1993-2006年的工资表、考勤等原始材料极易灭失。用人单位会以档案保管期限届满、材料已经销毁抗辩举证不能。

三、本案诉讼的法律后果预判

1. 时效层面

如果法院采纳“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观点:会直接驳回乐某诉讼请求。一旦时效抗辩成立,不再审查1993至2006年是否真实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法院采纳“确认劳动关系属于确认之诉、不适用仲裁时效”:法院进入实体审理,审查证据判断劳动关系。

2. 实体审理层面

如果田某能够提交岗位调动文件、工资凭证、业务材料等充分证据,法院可以判决确认1993年至2006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拿到生效判决书后,田某可以持文书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对应期间养老保险。但社保补缴本身还有行政追缴期限问题,即便劳动关系确认成功,社保经办机构也可能因为超过社保追缴年限,不予办理补缴。劳动关系确认 ≠ 一定能够补缴养老保险,这是很多劳动者容易忽略的关键点。

如果田某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该时段受单位管理、领取劳动报酬,则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

四、延伸法律提示(退休工龄维权重点)

1. 劳动关系确认纠纷,目的大多为退休工龄认定、社保补缴。确认劳动关系是前置环节,但社保补缴属于行政机关职权,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直接审理范围。民事判决只能确认劳动关系,不能直接判决单位补缴社保。

2. 离职多年后等到临近退休才提起确认劳动关系诉讼,普遍会遭遇两大障碍:劳动仲裁时效抗辩、历史证据灭失。越早主张,举证难度越低。

五、最后啰嗦几句

本案是临近退休人员,追索早年事实劳动关系用于认定工龄的典型案件。案件胜负,首要卡点在仲裁时效的适用问题,其次是历史劳动关系证据留存情况。

司法实践中对于确认劳动关系之诉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各地裁判口径尚未完全统一。即便成功确认劳动关系,也不等于可以顺利补缴养老保险、增加退休工龄,社保行政追缴期限是另一道需要跨越的门槛。